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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5/2016-1775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雁委办发〔2016〕39号
  • 发布机构:
  • 雁荡镇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村居志愿消防队。 

  二、建设队伍标准

  (一)人员配备。村居志愿消防队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队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队员、村居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二)营房器材。志愿消防队应充分利用村民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去、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电话。志愿消防队应根据扑救本村居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手抬消防泵一台、灭火器不少于12具、水枪不少于2把、防护服、防护靴和消防头盔不少于6套、三路分水器不少于1只、80mm水带不少于15盘、65mm水带不少于10盘。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三)岗位职责。队长负责志愿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四)值守联动。志愿消防队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乡镇辖区内建有多个志愿消防队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五)管理训练。村居是志愿消防队的建设管理主体,志愿消防队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部门备案;志愿消防队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村居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宣传是消防工作的关键,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就是向村民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危害,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是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升村民减少火灾危害的知识。人们日常生活环境的消防安全,包括家庭安全用电的知识,取暖、吸烟、使用蜡烛的防火知识,厨房安全用火知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防止小孩玩火的知道等,这些知识浅显易懂,但涉及面广,如果让绝大多数人掌握,并在日常生活中和工作中正确运用,火灾的发生率就会明显下降。

  (二)帮助村民掌握逃生处置知识。这些辞谢扬发生火灾时如何疏散逃生、如何报火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能减少火灾伤亡和火灾损失的知识,以及不要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的道理。

  (三)增强公民在防火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教育内容包括不占用消防通道,在村居里发现小孩玩火等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发现火灾时报警的责任,或在疏散时要及时通知邻居,疏散逃生时不要留恋室内财务。

  中共雁荡镇委办公室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 

   中共雁荡镇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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