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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安全生产达标考核验收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5/2016-17757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雁政办发〔2016〕45号
  • 发布机构:
  • 雁荡镇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居),企业,驻雁单位:

  根据雁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方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年底安全生产督查,进行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达标考核,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

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各社区、村(居)、企业、驻雁单位。

  三、考核内容

  根据《雁荡镇各社区、村居、企业、驻雁单位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内容逐项进行计分考核。  

  四、考核检查方法

  1、听取各社区、村(居)、企业、驻雁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按照检查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和考核;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对照检查考核内容,按照年初与镇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总结,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查总结材料、创新工作情况和自评打分表请交给检查考核组,镇安委会将根据自查自评、检查考核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经镇政府领导审定后,按照责任制规定分别予以奖罚。

  附件: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小组及分工;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核验收 通知  

  雁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小组及分工

  第一小组:

  组    长:詹新友 

  成员单位:镇综治办、镇安监所、消防队各派一人

  被考核单位:海滨社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所、粮管所

  第二小组:

  组    长:郑 勇 

  成员单位:镇综治办、市场监督所、供电所各派一人

  被考核单位:沙门岛社区、消防队、住建所、水管所

  第三小组:

  组    长:刘 杰 

  成员单位:镇安监所、住建所、土地所各派一人

  被考核单位:雁山社区、供电所、国土所、防保站

  第四小组:  

  组    长:林海华 

  成员单位:镇安监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所各派一人

  被考核单位:白溪社区、雁荡城管站、农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

  第五小组:

  组    长:黄祥亮 

  成员单位 镇党政办、镇安监所、消防队各派一人 

  被考核单位:环山社区、综治办、交巡警中队、食品站、环保所

    
 

  

  附件2: 

  镇社区、村(居)、企业、直属单位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工作责任目标。 

100 

标准及要求 

标准 

分 

考  核  办  法 

考核 

方法 

自评得分 

考核 

得分 

 

项  目

1、根据省、市和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实际,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做全面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10 

未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扣10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一)组织工作领导 

(30) 

 

2、根据要求,按时向镇政府(抄送镇安办)提交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10 

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的扣10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3、负责人亲自带队检查本部门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10 

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不落实的扣10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10分)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10 

1、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扣5分;未明确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扣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5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项  目 

标准及要求 

标准 

分 

考  核  办  法 

考核 

方法 

自评得分 

考核 

得分 

(三)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40分) 

5、按照镇政府的部署,组织落实本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有关内容,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0 

1、未按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扣10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6、积极配合镇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或联合执法工作; 

10 

4、不配合镇安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或联合执法工作的10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7、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组织本系统对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6、未在重要节日、活动等特殊时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扣1.5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8、认真贯彻落实镇安委会组织、协调或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事项;根据要求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或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有关材料; 

8、镇安会要求贯彻落实的工作任务或事项未反馈的扣5分;已反馈但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9、运用各种形式,认真组织本系统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参加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0 

9、未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的扣5分;未按要求参加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四)目标控制20分) 

10、完成镇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重大事故。

  

20 

10、死亡人数超出镇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单位,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完成镇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

  

  

  

  注:考核各项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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