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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典型案例的通报
  • 索引号:
  • /2016-1776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纪发〔2016〕32号
  • 发布机构:
  • 市监察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荆镇蔗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干贤良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024,仙溪镇菖蒲塘村、山岙头村各自将支付给大荆镇蔗湖村的300万元土地补偿款转账至干贤良的个人银行账户。干贤良在收到上述600万元后,擅自挪用其中的90余万元归其个人循环使用。2014625日,干贤良返还菖蒲塘村和山岙头村各300万元。干贤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柳市镇歧头三村原村委会主任王仁飞、原村监会主任尤建新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1217,王仁飞和尤建新违反规定,擅自将30万村集体资金借给朱××。20154月至7月间,朱××分2次归还了30万元。王仁飞、尤建新受到开除党籍处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3、城南街道明乐护士学校党支部书记孙元西非法占用土地问题。20149月,孙元西在负责翻建蒲岐北门孙氏祠堂期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88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修建祠堂。孙元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翁垟街道下垟村村委会主任王汉芳违反议事规则问题。2012818,王汉芳在村民代表大会未表决通过的情况下,违反议事规则,擅自代表下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将乐清市乐海围垦工程中涉及下300多亩滩涂的填方工程转包给叶×等人的施工队,并收取管理费。20149月填方工程完工,工程款共计5800多万元。王汉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盐盆街道樟北村党支部原党员郑飞聚众扰乱企业正常施工问题。20147月间,郑飞三次伙同他人在XX有限公司工地,采取口头威胁、车辆堵住出入口的方式阻止该公司施工,造成工地停工。经鉴定,该公司停工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为8000元。郑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以权谋私,挪用集体资金;有的违法违规,非法占用土地;有的法纪观念淡薄,违法议事规则;有的聚众滋事,干扰正常生产。以上案例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提高认识,重视农村巡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毫不手软“拍苍蝇”,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能进一步解决农村基层突出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推动基层防腐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作用。

二要严肃查处,扭转不良风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好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各巡查组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动辄则咎,决不姑息。

三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把巡查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针对村级财经管理不严格、决策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切实提高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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