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磐石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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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镇(街道)、示范社区(村)建设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函精神),为加强我镇气象防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预警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经研究,决定成立磐石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如下: 组 长:陈伟华 副组长:王 昕 成 员:吴慧克 陈胜国 周海潮 同时,成立磐石镇气象工作站,站长由吴慧克兼任,气象站协理员为陈胜国,各村明确一名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信息的传递(见附表,村主任、报帐员均可)。镇气象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气象局指导,按照“八有”标准开展工作。 二、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辖区域日常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安排部署、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协调与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评估; 2、负责管理镇气象服务站工作,负责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的任用、培训和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包含图片和文字的规范、齐全的本镇气象防灾减灾档案,以便查阅。 3、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督查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实施方案和防灾减灾经费,要将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维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将气象工作纳入本镇对行政村工作目标考核。 (二)气象工作站基本职责 1、负责镇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和镇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2、负责辖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组织管理,开展农业防灾减灾适用气象技术推广。 3、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如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网站、传真、电话、手机短信、信息网络等)接收、传递气象预警信息。 4、负责辖区内气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发现设备被盗、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需及时报告市气象局。 5、负责灾情、农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气象科普宣传工作。 6、协助市气象局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向市气象局报告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气象协理员职责 协助气象工作站站长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员队伍,组织并督促气象信息员做好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气象灾情反馈、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气象信息员开展责任区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反馈本辖区气象服务需求及建议。当好气象信息的传播员、防灾抗灾的指导员、气象科普的宣传员、气象服务的监督员和服务效益的评判员。 (四)气象信息员的职责 在收到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迅速通过有效途径将预警信息传递给责任区内公众;负责责任区域内气象灾情调查并及时上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气象科普常识的宣传工作;收集并反馈公众的气象服务需求及建议。 附件:磐石镇气象防灾减灾气象协管员信息表 磐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抄送:市府办,市气象局,市防汛办。 磐石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 附件: 乡镇、街道气象协管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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