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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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报结工作的通知》(温民计〔2015〕12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2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仙溪镇西庄村农业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2014年创业致富资金),原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计划补助100万元,现调整为基地中的仙溪镇西庄村松树岗至大龙头段生产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112万元,补助100万元。 二、岭底乡茅坪村生产步行路(埭头村至村口)项目(2014年结余资金),原计划总投资50万元,计划补助29万元,现调整为生产步行路(东山岙口至村口),总投资31万元,补助28万元。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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