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白象镇201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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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社区,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现将《北白象镇201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北白象镇201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安排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4日)。主要安排如下: (一)前期宣传发动 1、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布置森林消防工作,各驻村干部下村召开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2、开展森林消防进社区活动,宣传栏张贴森林消防图片,“无火祭祖倡议书”分发到户,各村及入山口张贴温州市、乐清市森林消防通告和森防标语,在主要山口和地段悬挂森防横幅: 组织森林防火志愿者在各坟头张贴“无火祭祖倡议书”和“火灾案例警示录”。 3、通过农民信箱、手机短信、 白象广电站、宣传车等方法宣传森林防火; 4、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组织好全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4月1日前,联合公安、工商、消防、民政、安监等部门,上街进村收缴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和纸钱、香烛等迷信物品。 (二)巡逻检查与火灾扑救 4月1日至4月4日,镇森林消防队全体参加巡逻,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扑救森林火灾。全镇按山场分四个巡逻组、一个机动组。 1、巡逻组 ①万家片组:负责万家片赵家硐至南岙山一带防火巡逻,安排10名队员; ②茗西片组:负责茗西片山场及沙门、旺林山场防火巡逻,安排10名队员; ③南屏片组: 负责琯头、硐桥、及高岙片山场防火巡逻,安排10名队员; ④瑞里片组:负责瑞里、岭西、前潘、后潘、沈岙山场防火巡逻,安排10名队员。 2、机动组:负责各片组之间的联络和队伍调度,以及三山片山场防火巡逻,安排5名队员,并随车携带扑火工具,随时支援各组扑火。 (三)山口值班 1、全镇48个山口,其中西岑社区3个,才头社区2个,西漳社区7个,石船社区2个,万家社区7个,茗西社区9个,南屏社区8个。瑞里社区9个,南港社区1个。 2、驻村干部为各村山口负责人,要求各村在4月1日至4月4日每天安排不少于5人值班,经费由各村自行负担。镇联片人员、社区干部协助值班。主要任务:收缴纸钱、香烛、烟花爆竹等物品,教育上坟人员防止森林火灾。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3、山口防火值班及火灾扑救安各社区管辖山场实行社区负责制,除社区干部,村干部,联办人员外,移风易俗中队,环卫所、安监所城管中队、综治办协警等人员分配到重点社区协助,各社区整合现有护村队员组成10至15人的扑火队,由社区专人带队,在各重点坟区守候,确保在第一时间扑灭山火,准备好手电筒,干粮,矿泉水等物资。 三、组织保障 1、镇政府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领导小组。陈汉存同志任组长,卢达华同志任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有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防火督查组、宣传组、案件查处组、纪律巡查组和后勤保障组,检查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和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①防火督查组 组长:卢达华 成员:李云俊 厉 敏 胡朱乐 ②宣 传 组 组长:陈霞 成员:张品光 林格拉 王可珍 ③案件查处组 组长:陈金克 成员:应加成 吴道坚 ④纪律巡查组 组长:郑国东 成员:郑局 方荷微 ⑤后勤保障组 组长:戴安华 成员:陈建余 郑侠 2、综治办安排协警到各社区做好治安工作。 3、交警部门做好重点交通道路的畅通保障(重点:沙洪公路坂塘村口,下庠至茗山道路,后潘入山口),确保消防车辆通过。交通管制时间:4月1日至4日9:00—16:00。
北白象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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