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3/2016-136636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30 10:3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 03- 30 10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2016年工作思路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于2008年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2014年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5年人员没有变化。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我局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健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乐清市统计局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乐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乐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制度》、《乐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流程,详细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并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均做了具体规定。     

  (三)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和有关制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可以公开,以及公开时限等。

  (四)及时公开更新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精神,组织人员对统计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我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文件、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政务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57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57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统计信息等五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统计局”网页和“乐清统计信息网”上可查阅我局相关信息。关注“乐清发布”和“乐清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局的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市民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统计工作不断发展。    

  (一)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细化任务,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二)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开信、宣传单等一些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及时主动向市民发布信息。

  (三)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事件。

    乐清市统计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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