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常规抽查的通知
时间: 2016- 04- 13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乐教普〔201616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

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常规抽查的通知

各学区,各小学初中:

为贯彻温州市有关教学常规管理、质量提升评价和深化课程改革的文件精神,平稳推进试点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落实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规定,针对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学校深化课改方案制定、拓展性课程开设、精品课程开发、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规范教学管理和学科教学行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5月份开展以学校深化课改和落实温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为主要内容的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时间

抽查对象为乐清市首批深化课程改革试点学校,抽查时间为201653-13日,每所学校抽查时间为半天。 

二、抽查小组组成及分工

本次抽查组由教育局连明副局长担任组长,章明朗、周伟力担任副组长,抽查组下设7个小组,初中三组,小学四组,每个小组5人,每个小组抽查调研8-10所学校。具体各抽查小组成员和被抽查学校见附件1

三、抽查内容

1.深化课程改革试点学校课改落实情况;

2.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小学为温州市各学科新常规规范);

3.乐清市义务段新优质学校创建实施情况;

4.学校学科师资配备情况(如英语、科学、体育等)。

    四、抽查工作流程

1.听取学校校长对以上抽查内容的情况汇报;  

2.通过师生座谈、观课、问卷调查和查看相关资料,了解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学校常规管理记录资料、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表、教师备课和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教研活动计划及记录等;

3.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学生不少于25人)

4. 当场反馈抽查情况。

    五、其他要求

1.各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抽查内容的相关要求做好前期梳理和总结工作。汇报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介绍学校深化课改实施情况和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的具体做法,以及解决问题过程中所做的卓有成效的探索。  

2. 汇报采用ppt展示,并准备文字材料,一式六份

3.各抽查小组应在抽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抽查学校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王小强  联系电话:61526706  电子邮箱:yqjyjpjk@163.com

 

附件:1.2016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常规抽查分组及学校安排表

2.2016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常规抽查内容及重点

 

 

乐清市教育局

2016412

 

 

 

 

 

 

 

 

 

 

 

 

附件1

2016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

常规抽查分组及学校安排表

组次

学区

抽查学校

人员安排

第一组

大荆学区

清江学区

大荆一中、大荆二中、大荆三中、大荆五中、清江中学、南塘中学、芙蓉镇中、雁湖学校

吴泽(组长)、

黄忠杰、滕素珠、

黄瑞华、庄俊辉

第二组

虹桥学区

城区学区

虹桥实验中学、虹桥一中、虹桥二中、虹桥六中、蒲岐中学、淡溪中学、乐成实验中学、城东一中、城东二中、翁一中、翁三中、石帆一中、天成一中、乐教附中

周伟力(组长)、

范明明、陈峻、

王海萍、陈泉沫

第三组

柳市学区

北白象学区

柳市实验中学、柳市二中、柳市三中、柳市四中、柳市五中、柳市六中、柳市黄华实验学校、北白象镇中、茗屿中学、磐石中学

冯余献(组长)、

吴立建、蔡银福、

蒋浩平、蔡正满

第四组

大荆学区

清江学区

大荆二小、大荆三小、大荆四小、大荆五小、大荆六小、雁荡二小、雁荡五小、智仁寄宿小学、海岛寄宿小学、芙蓉一小、清江一小、南塘小学

章强(组长)、

朱源生、张乐荣、

鲍珍莹、何俊

第五组

虹桥学区

虹桥一小、虹桥二小、虹桥六小、、虹桥八小、虹桥九小、虹桥十二小、蒲岐一小、蒲岐二小、蒲岐三小、南岳一小

林开(组长)、

胡海燕、谢乐冬、

杨正球、施正媚

第六组

城区学区

市实验小学、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城东一小、城东二小、翁一小、翁二小、翁三小、翁四小、翁五小、石帆三小、白石小学

章明朗(组长)、

王方乾、叶兴福、

全智敏、徐乐琴

第七组

柳市学区

北白象学区

柳市三小、柳市五小、柳市八小、柳市九小、柳市十小、柳市十二小、柳市十五小、柳市十六小、北白象二小、北白象第三小、北白象五小、北白象第七小、北白象第八小

王小强(组长)、

林丹萍、黄静影、

孙建显、吴丽艳

注:具体分工为每小组第一人为小组组长,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分工、实施与反馈。检查组成员按分工分别实事求是地记录受检学校在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情况,对好的方面给予肯定,对存在问题指出不足,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附件2

2016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

常规抽查内容及重点

 

(一)课程落实情况及学校课程开发质量

1.学校课程方案制定和拓展性课程的开设情况;

2.科学、英语、体育、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及落实情况;

3.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及主题实践活动方面的整合情况;

 4.教师演示实验及学生动手实验情况;

5.周总课时有无突破省定规定;

6.“阳光体育”每天1小时是否落实。

(二)课堂教学及作业批改

1.教师备课及课后反思的及时撰写;

2.知识、能力是否当堂落实;

3.是否注重学习兴趣、态度、能力及自主学习品质等的培养;

4.作业量控制及批改质量情况(学校有无要求面批);

5.教风是否端正,是否存在课内不讲课外讲、有偿补课等不良现象。

(三)均衡分班及班额控制

1.是否随机分班,是否存在实验班及快慢班等不规范现象;

2.班额是否超过事业计划及义教均衡创建要求;

3.同级段各班之间人数是否大致相等。

(四)后20%学生等弱势群体帮扶

1.有制度:学校有无建立后20%学困生、留守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制度与考核制度;

2.建档案:根据学习情况和平时观察,班级内部是否确定了上述各类学生名单,并建立成长档案;

3.重实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上述学生是否做到心中有底;课堂上能否分层教学,多启发诱导,多提问关注;能否多检查批改作业;能否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个别辅导;能否积极取得家长的支持和协助;

4.有监控:能否做到转化工作有重点、帮扶过程有记录、工作检查有反馈、期中期末有小结。

(五)学籍管理

重点检查《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乐教普〔20168)执行情况。

1.电子学籍系统学生人数(含已建纸质学籍档案人数)与在校生人数是否一致;

2.违规借读现象调查;

3.是否已实行家长告知(未登记身份证号学生已建纸质学籍档案并向家长提示告知;根据计生局所提供的名单做好违反计生规定家长告知);

4.校内学籍管理权限清楚,学籍办理及时。

(六)乐清市首批“新优质学校”创建

1. “新优质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 “新优质学校”行动研究项目启动实施情况。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教研院,乐清市人民政府。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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