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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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项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5〕4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采取有效措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整治任务。 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将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月20日通报进度,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土地整治计划任务分解表
备注:1. 市胜利塘北片围区造地工程指挥部2016年新增旱改水立项1691亩和垦造水田立项1010亩,2015-2016年旱改水立项项目需完成合计2000亩(包含报部承诺773+1114亩),垦造水田需完成1010+180亩; 2.项目竣工验收后,要种植至少2 年以上水稻,并保存种植图片及影像资料。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6〕4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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