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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

发布日期:2016-05-18 15 : 45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乐清市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乐清市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动服务地方发展改革大局,不断创新机制、丰富载体,取得了优异成绩,先后获评2013年度、2015年度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2014年度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据了解,该院从检察队伍建设入手,以提升检察业务水平为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导向,科学系统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开展。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批捕案件5305件7067人,起诉6596件10625人,办案数量居省、温州市前列。同时该院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70件83人,其中科局级以上14人,并在全省首创建设“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

  该院立足乐清“温州模式”发源地、民营经济发达这一基本市情,结合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等工作,出台《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实施方案》等措施文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2013年至今共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701件986人,起诉778件1460人。针对乐清市电器企业较多、行业规模较大的特点,该院深入开展了电器行业“知识产权检察”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此外,乐清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文本证据转送平台。

  该院负责人表示,乐清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全国先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检务工作开展,特别是围绕乐清市民营经济发达这一基本市情,立足检察工作特点,切实护航民营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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