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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发布日期: 2016- 05- 26 15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构编制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减少监管环节,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调研,1月份起草了《乐清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实施,6月底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工作。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改革 按上级相关要求,调整理顺了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调整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市编委办科学安排部署,集中全办力量,积极稳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参照温州市的做法,结合乐清实际,调整了时间进度安排,优化了工作流程,把“三报三回”调整优化为“三报二回”,最终审核梳理完成的市级部门权力清单于1016日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经过“一报”阶段的清权厘权,全市共梳理权力8369项,清理后拟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的部门36家,共保留行政权力3740项,比“一报”减少4629项,精简比例为55.31%。根据省里的公布口径,乐清市3740项权力包括部门权力3732项、共性权力8项;另有审核转报的201项权力,不列入行政权力,作为管理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

事业单位改革 为确保编制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2014撤销了乐清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并完成人员分流工作。完成了美丽乐清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市镇西城幼儿园等6所公办幼儿园筹建组的设立工作。开展核编减编工作,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49号)精神要求,以2012年底的事业编制数为基数(不包含学校、卫生、镇街事业),市编委会议研究通过了乐清市2014年事业单位分类减编方案,核减了全市39家事业单位的共303名事业编制,完成减编5%要求。科学谋划全市2014年度进人计划方案,方案充分考虑全市卫生部门、医院普遍缺人的状况和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部队转业士官政策性安置等因素,制订了全年进人692名的总计划,比上年度计划数少213名。完成了2013年度392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年检率达100%。全年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10家、注销登记1家,办理法人登记证书补领4家、变更登记25家。较好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续费工作,注册总条数为130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依托省实名制管理系统统一版本,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工作,推进全市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打造实名制管理平台。上半年开通了卫生局下属40多个事业单位的VPN连接,在卫生系统推行网络实名制管理系统。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系统网上审批制度,全年共办理入编手续1467人次、出编手续944人次,审核在编信息变更14696条。审核完成了465个单位的空编使用,涉及用编计划1055名;审核医疗保险401人次。完成了全市70多个部门共5000多名人员的考绩奖发放审核工作。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市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遵循“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机构编制的膨胀。严格机构编制有关文件执行力度,保证“12310”举报电话的畅通,协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查工作,共清理人员216名;协同组织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督查工作和领导超职数核查工作,整理出106个单位的领导职数电子文件共164个;组织开展了一次书面督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发出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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