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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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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
概况 2014年,市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老区办)(简称市农办)围绕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扶贫开发等中心工作,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取得了良好成绩。乐清市获得了2014年度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胜县(市)、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区)等称号;市农办被评为乐清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乐清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乐清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并获得了乐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秀奖。11月份,实行了机构改革,将旧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职能划给了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农房抵押流转改革试点 乐清市农房抵押转让方面的探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沿,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4633期)正面报道了乐清农房抵押探索情况,得到了国务院汪洋副总理的批示肯定。中农办先后两次派联合调研组到乐清开展专题调研,肯定了乐清的探索经验。2014年4月,乐清市启动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并以《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转让机制创新》为题向省申报。经第二次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农办备案后,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于 新农村建设 重点抓好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和考绩考核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月份编制完成了《乐清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4-2016)》,接着又相继出台了《乐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年开工建设村域自建生态化污水治理项目128个。 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品村建设,启动建设清江、芙蓉、雁荡(雁楠公路沿线)等3条美丽乡村精品线,完成了清江美丽乡村精品线和20个乐清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工作。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3个省级和2个温州市级项目续建工程建设,仙溪镇南閤村续建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全年累计保护、修缮历史文化点40个(项)。成立了清洁乡村行动考核督查组,组织开展清洁乡村月度考核工作,督促镇街进行整改落实。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 为促进农村基层更好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任期延长至2014年10月,并加强了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督查管理和考核评优,开展了2013年度评优工作,评选出89名省、温州、乐清市级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和10个先进单位,对1名工作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好的指导员予以召回。同时还组织农村工作指导员开展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有关精神和政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春节前,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462人(户),送去慰问金31.85万元。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全年共培训5486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718人、转移农民就业技能培训2768人,转移就业率为98.5%。组织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培训,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实施了“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培训计划,并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学历教育培训。 农家乐发展 开展农家乐精品项目建设和星级评定活动,5月份市农办、市财政局联合对农家乐精品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并将污水处理设施列入必建工程,启动了5个农家乐精品项目建设。6月份,市农办组织市财政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家乐经营户(点)星级评定工作,共评定一、二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10家,择优推荐3家、1家分别申报三星级农家乐和温州农家乐示范点。全市星级农家乐共有114家,其中四星级5家、三星级32家、二星级49家、一星级28家。发挥农家乐协会作用,组织召开理事、监事会,还在四都清平乐农庄召开了2014年度会员大会,研究讨论年度工作,促进行业提升发展。加大农家乐宣传推介力度,6家农家乐参加了温州市农家乐休闲旅游烹饪大赛,2家获“温州农家十大名宴”,4家获团体奖金奖;2家农家乐代表温州市参加了省农家乐特色菜大奖赛,1家获海岛类展台奖银奖、1家获平原类展台奖铜奖,黑蒜爆甲鱼丁获平原类菜点奖金牌奖。 域外农业发展 加强域外农业成功范例的宣传报道,制作并发放了500本乐清市第一批域外农业观察点专题宣传画册,并在《乐清日报》开设专栏,连续报道了域外农业观察点,宣传域外农业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落实了第一批20个域外农业观察点共6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鼓励观察点在同行业内起到示范样板作用。海南、云南域外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 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 狠抓2013年36个经济薄弱村的转化,落实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做好项目验收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工作,全年完成35个经济薄弱村的转化任务。同时还开展了2014年度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培育工作。 扶贫开发 2014年,制定了《乐清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实施办法(2013—2017年)》(乐政办发〔2014〕53号),筹集扶贫资金1亿元,确定了芙蓉镇夏林头村岭头岗杨梅基地建设等44个重点扶贫项目,补助项目资金1550万元,90个一般项目补助项目资金841万元。根据《乐清市小额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继续对欠发达地区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全年发放小额贷款7282万元,受益农户1714户。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域外特色农业的扶持力度,向乐清市雁吹雪铁皮石斛有限公司、乐清市红信果蔬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发放小额扶贫贷款,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难题。同时,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扶贫资金互助会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全年新增1家村级扶贫资金互助会。对大荆、仙溪、芙蓉和淡溪等扶贫重点村较为集中的6个镇街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对全市22495户(计45922人)省标下低收入农户开展干部能人帮户活动,结对干部通过“送钱、送物、送服务,走访、交流、拓思路”等多种形式,对帮扶户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技能培训等帮扶活动,全年共送去帮扶资金1000多万元。开展革命老区慰问“送温暖”活动,给雁荡、仙溪、白石、清江等镇街革命老区送去了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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