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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6- 05- 26 15 :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综述

 

2014,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在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市纪委(监察局)获得温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乐清市直单位工作优秀单位、市“六型”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重要会议和活动

 

市委、市政府2013 年度推进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汇报会  19日召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和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志恒率温州考核组来乐,对乐清市委、市政府2013 年度推进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乐清市委书记潘孝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考核组作专题汇报。陈金彪强调,乐清市委、市政府要更加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巩固和发展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优良环境。

全市作风效能大会   214日召开。市委书记潘孝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晓峰主持会议。潘孝政强调,要狠抓关键环节,坚持以打造“最活市场主体、最快审批速度、最佳投资平台、最好发展氛围”为目标,力争把乐清市打造成为全省综合投资环境最好的县市区之一。

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   214日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题为《强化职能转变 扎实履行职责 为“争当温州赶超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市委书记潘孝政出席会议并讲话。潘孝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守土有责的精神,守纪律、尽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乐清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活动动员会议   33日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第1组组长张亨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张亨利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方向进行。

全市正风肃纪专题会议   418日召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建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出席会议并讲话。林万乐要求正风肃纪工作做到高定位、细入手、严要求、善行事、常态化,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省纪委常委徐鸣华来乐调研座谈会   821日召开。省纪委案审室主任郑建余、温州市纪委副书记郑瀚陪同调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汇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徐鸣华要求乐清全面贯彻中央“三转”要求,统一思想,转变方式,善于执纪,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在机构改革上也要进行思考和探索。

温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有平来乐调研“三转”工作座谈会   92日召开。乐清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汇报了2014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三转”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徐有平要求消除“三转”工作的思想误区,探索解决好如何突出主业开展监督问题;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强化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推进会   1020日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叶安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出席会议并讲话。林霞强调,要坚决克服过关的心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继续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行为上抓整治、从制度上堵漏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加强保障,提升能力,主动抓好“三转”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来乐调研座谈会   1024日召开。房宁所长率调研组到乐清市进行为期3天的国情调研,首场调研内容是乐清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介绍了乐清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经验。房宁指出,乐清作为温州模式的发祥地,改革先行,问题先出,经验值得总结。乐清是中国社科院列入重点支持的国情调研基地,希望乐清能为研究课题提供帮助和决策参考。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清风讲坛专题报告会   1118日召开。邀请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志恒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市委书记林晓峰主持会议。宋志恒强调,要突出聚焦中心,做好服务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做到主动跟进、全程保障;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打造谦虚文明善战的队伍。

 

重要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乐纪〔20143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  

乐纪〔20144

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  

乐纪〔20145

关于印发《市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  

乐纪〔20147

关于印发《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重要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1.  

乐纪〔201410

关于市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对外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1.  

乐纪〔201497

关于做好2014年乐清市“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

关于6起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1.  

乐纪发〔20143

关于转发《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的通知》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4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和社区(村级)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5

关于印发林万乐同志在中共乐清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6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中梗阻,优化软环境”专项活动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7

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拉袖子”工程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8

关于开展党纪政纪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9

关于开展2014专项监察活动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0

关于命名乐清市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示范点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1

关于做好“十大效能示范岗”和“勤廉标兵”参评工作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2

关于印发《乐清市廉政文化进农村考评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3

关于严格执行车改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纪律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4

关于印发《2014年乐清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6

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7

关于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8

关于在全市开展“破两难、刹两局、盯两节”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19

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0

关于成立推进委局机关“三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1

关于提振干部“精气神”强化责任落实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2

关于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1.  

乐纪发〔201423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科室、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测评组织工作的若干实施办法

  1.  

乐纪发〔201424

关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5

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6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1.  

乐纪发〔201428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1

关于印发《中共乐清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2

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书》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6

关于要求做好2014年度纪检监察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8

关于设立信息、宣传、调研奖励办法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11

关于印发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名单的通知

  1.  

乐纪办〔201412

关于推进“清廉乐清”微信平台建设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的通知

  1.  

乐纪办发〔20141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推行“阳光信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  

乐廉责办〔201456

关于2013年度全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1.  

乐廉责办〔201457

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1.  

乐廉责办〔201458

关于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通知

  1.  

乐纠办发〔20141

关于表彰2013年度乐清市党风政风行风特邀督察员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1.  

乐纠办发〔201415

关于公布2014年度参加万人评议活动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名单

 

 

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动出台《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和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党委主体责任占70%、纪委监督责任占30%,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的,按照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列为“负面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2014年共发出整改意见书65份,通报表彰12家先进单位,确定1家“重点整改单位”,对5家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推出“三公”网络监管平台手机终端,实现电脑和手机“双屏”便捷操作和实时监督。至年底,全市已有297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公务接待统一纳入网络平台报备。推进公车制度改革,231辆涉改公务用车全部拍卖和有效处置,全市786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喷涂公务车辆统一标识,实现动态实时监管。2014年,全市“三公”支出5881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公务接待费612万元,同比减少71.2% ;会议费支出1319万元,同比减少52%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现金、三礼及“581”廉政账户共计40余万元。共清理规范办公用房1.92万平方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216名。推行殡葬改革,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办丧报告率和承诺率均达100%,轻微违规办丧行为同比减少92%

强化廉洁从政宣传教育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全年共组织31个单位的1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市法纪教育基地,组织1300多名市直部门、镇街党员干部参加了9场法院庭审旁听。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拉袖子”工程,对1041名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开展主题为“严明党的纪律,助推‘五市’建设”的“八个一”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957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打造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报纸“六合一”“清廉乐清”宣传平台,规范提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命名乐清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46个。全市建成的76个文化礼堂已全部设置廉政文化内容。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市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当前“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对农村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置,在虹桥镇进行试点探索实行村级大额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对村监会进行培训,并确保村监会成员固定报酬发放使用到位。总结推广经验,促进村监会“一村一册一月一查”的工作册模式落实。2013年实现全市911个村的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平台建设全覆盖后,截止2014年底,更新补充信息7013条。

 

执纪与纠风

 

信访监督  实行“阳光信访”、“专家会诊”、“领导包案”、排名通报、直查快办等制度,加大疑难信访件的查办力度,截止2014年底,共受理群众信访1823件,有效化解了10件疑难信访积案和上级交办的55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件23件)重要信访件。

案件查办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20件,委局自办案件57件,其中大案8件、要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其中柳市综合执法中队“塌方式”腐败窝案涉及党员干部6人,受贿金额共计400余万元,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法检查  出台了《乐清市纪委2014年专项监察督查方案》,对有效投资、“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落实进展缓慢或者执行推进不力的予以督查和追责。对北白象镇第九小学部分学生流鼻血事件10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按照省委、温州市委要求和市委林晓峰书记“五个为什么”批示精神,对柳市龙岗山宗教场所违章建筑有关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对19人予以责任追究。

纠风治乱  出台《2014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方案》,确定66个中层科室和294个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为评议对象,做到评议对象“广覆盖”。加大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评出2014年度群众“不满意”科室3个、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11个,对“不满意”单位实行电视公开表态、黄牌警示、通报批评、罚扣考核奖等措施。市国土监察大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因连续两年被评“不满意”单位,其负责人被免职。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乐清日报》开辟正风肃纪专栏,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曝光15次,涉及61个单位,对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进行全市通报,产生了有效震慑。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共开展43次全市性专项行动,处理工作人员422名,其中党政纪处分100人。从快从严查处“庸懒散慢奢”、“阎王懈怠”和“小鬼难缠”等各类阻碍发展的行为。共组织效能明查暗访21次,受理投诉204件,其中自办件97件,给予责任追究处理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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