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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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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乐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综述
2014年,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在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市纪委(监察局)获得温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乐清市直单位工作优秀单位、市“六型”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重要会议和活动
市委、市政府2013 年度推进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汇报会 1月9日召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和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志恒率温州考核组来乐,对乐清市委、市政府2013 年度推进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乐清市委书记潘孝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考核组作专题汇报。陈金彪强调,乐清市委、市政府要更加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巩固和发展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优良环境。 全市作风效能大会 2月14日召开。市委书记潘孝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晓峰主持会议。潘孝政强调,要狠抓关键环节,坚持以打造“最活市场主体、最快审批速度、最佳投资平台、最好发展氛围”为目标,力争把乐清市打造成为全省综合投资环境最好的县市区之一。 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 2月14日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题为《强化职能转变 扎实履行职责 为“争当温州赶超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市委书记潘孝政出席会议并讲话。潘孝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守土有责的精神,守纪律、尽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乐清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活动动员会议 3月3日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第1组组长张亨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张亨利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方向进行。 全市正风肃纪专题会议 4月18日召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建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林万乐出席会议并讲话。林万乐要求正风肃纪工作做到高定位、细入手、严要求、善行事、常态化,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省纪委常委徐鸣华来乐调研座谈会 8月21日召开。省纪委案审室主任郑建余、温州市纪委副书记郑瀚陪同调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汇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徐鸣华要求乐清全面贯彻中央“三转”要求,统一思想,转变方式,善于执纪,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在机构改革上也要进行思考和探索。 温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有平来乐调研“三转”工作座谈会 9月2日召开。乐清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汇报了2014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三转”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徐有平要求消除“三转”工作的思想误区,探索解决好如何突出主业开展监督问题;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强化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推进会 10月20日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叶安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出席会议并讲话。林霞强调,要坚决克服过关的心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继续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行为上抓整治、从制度上堵漏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加强保障,提升能力,主动抓好“三转”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来乐调研座谈会 10月24日召开。房宁所长率调研组到乐清市进行为期3天的国情调研,首场调研内容是乐清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林霞介绍了乐清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经验。房宁指出,乐清作为温州模式的发祥地,改革先行,问题先出,经验值得总结。乐清是中国社科院列入重点支持的国情调研基地,希望乐清能为研究课题提供帮助和决策参考。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清风讲坛专题报告会 11月18日召开。邀请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志恒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市委书记林晓峰主持会议。宋志恒强调,要突出聚焦中心,做好服务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做到主动跟进、全程保障;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打造谦虚文明善战的队伍。
重要文件
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动出台《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和镇(街道)主体责任。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党委主体责任占70%、纪委监督责任占30%,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的,按照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列为“负面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2014年共发出整改意见书65份,通报表彰12家先进单位,确定1家“重点整改单位”,对5家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推出“三公”网络监管平台手机终端,实现电脑和手机“双屏”便捷操作和实时监督。至年底,全市已有297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公务接待统一纳入网络平台报备。推进公车制度改革,231辆涉改公务用车全部拍卖和有效处置,全市786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喷涂公务车辆统一标识,实现动态实时监管。2014年,全市“三公”支出5881万元,同比下降38.7%,其中公务接待费612万元,同比减少71.2% ;会议费支出1319万元,同比减少52%。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现金、三礼及“581”廉政账户共计40余万元。共清理规范办公用房1.92万平方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216名。推行殡葬改革,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办丧报告率和承诺率均达100%,轻微违规办丧行为同比减少92%。 强化廉洁从政宣传教育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全年共组织31个单位的1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市法纪教育基地,组织1300多名市直部门、镇街党员干部参加了9场法院庭审旁听。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拉袖子”工程,对1041名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开展主题为“严明党的纪律,助推‘五市’建设”的“八个一”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957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打造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报纸“六合一”“清廉乐清”宣传平台,规范提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命名乐清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46个。全市建成的76个文化礼堂已全部设置廉政文化内容。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市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当前“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对农村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置,在虹桥镇进行试点探索实行村级大额资金监管制度。加强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对村监会进行培训,并确保村监会成员固定报酬发放使用到位。总结推广经验,促进村监会“一村一册一月一查”的工作册模式落实。2013年实现全市911个村的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平台建设全覆盖后,截止2014年底,更新补充信息7013条。
执纪与纠风
信访监督 实行“阳光信访”、“专家会诊”、“领导包案”、排名通报、直查快办等制度,加大疑难信访件的查办力度,截止2014年底,共受理群众信访1823件,有效化解了10件疑难信访积案和上级交办的55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件23件)重要信访件。 案件查办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20件,委局自办案件57件,其中大案8件、要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其中柳市综合执法中队“塌方式”腐败窝案涉及党员干部6人,受贿金额共计400余万元,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法检查 出台了《乐清市纪委2014年专项监察督查方案》,对有效投资、“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落实进展缓慢或者执行推进不力的予以督查和追责。对北白象镇第九小学部分学生流鼻血事件10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按照省委、温州市委要求和市委林晓峰书记“五个为什么”批示精神,对柳市龙岗山宗教场所违章建筑有关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对19人予以责任追究。 纠风治乱 出台《2014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方案》,确定66个中层科室和294个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为评议对象,做到评议对象“广覆盖”。加大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评出2014年度群众“不满意”科室3个、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11个,对“不满意”单位实行电视公开表态、黄牌警示、通报批评、罚扣考核奖等措施。市国土监察大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因连续两年被评“不满意”单位,其负责人被免职。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乐清日报》开辟正风肃纪专栏,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曝光15次,涉及61个单位,对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进行全市通报,产生了有效震慑。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共开展43次全市性专项行动,处理工作人员422名,其中党政纪处分100人。从快从严查处“庸懒散慢奢”、“阎王懈怠”和“小鬼难缠”等各类阻碍发展的行为。共组织效能明查暗访21次,受理投诉204件,其中自办件97件,给予责任追究处理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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