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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建设

发布日期: 2016- 05- 26 16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府法制建设


政府法制建设


概况  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2014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确保行政决策与制度建设质量、降低行政败诉率等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共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审查通过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52件;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办结市领导交办的请示件50件;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68个;会同市监察局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4次专题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审结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调解、和解26件。

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六型”机关创建活动考核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政府合同管理”为主题,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其中,张仁寿教授主讲的《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被林亦俊代市长选定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加大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年编发《乐清政府法制》12期,上报法制信息612篇,被省政府法制办录用162条,法制信息考核位列全省第十五名,温州第一名“乐清政府法制”发布微博1200条,粉丝增长到13860个,在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微博号中粉丝数排名第一。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违法建设案件执法机制,参与起草《乐清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暂行办法》等文件,厘清国土、住建、水利、林业、民政、宗教、海洋、交通运输、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单位与镇街的职责。协同市法院创新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对全市52个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情况表》进行合法性审查。

政府决策质量把关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其中,审查通过52件,建议部门自行发文2件,建议修改3件,不发2件,认为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3件;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率为97.2%。推进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对市政府商谈的中国电工电气城项目、健康科技产业园区项目等4个重大协议进行了审查把关。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全年会同市监察局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水污染环境、招投标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4次专题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得到了林亦俊市长的批示肯定,省政府法制办专门刊发一期工作简报(第191期)介绍乐清经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有案卷的36个行政执法单位选送的78个行政处罚、87个行政许可和3个行政强制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下发文件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情况。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市共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2426名,新领299个,变更45个,年审2304条,注销11个;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1次、更新法律知识培训1次,总共培训429人次;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参考196人,及格158人。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积极谋求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创新,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不予受理7件、审结65件,其中举行听证7件。深化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应对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5件(包括再审6件),已审结43件(包括去年受理的6件),其中,驳回起诉8件,撤诉15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调解1件,维持3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再审申请1件,发回重审3件。落实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对15名败诉案件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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