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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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红十字会
概况 2014年,全市新组建卫生院红十字会2个、社区红十字会1个、企业红十字会1个、行业协会红十字会1个。截至2014年底,全市红十字会共发展基层组织176个,会员达16万多人。乐清市红十字会秉承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根据红十字会章程开展了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人体器官(组织)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一系列活动,被评为温州市红会系统关爱生命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2012〕122号)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3〕62号)的精神,9月12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乐委发〔2014〕79号),推进乐清红十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应急救护培训 继续开展红十字公益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年开展124期应急救护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14193人,2786人获得了应急救护员证书。 人道救助工作 全年,市红十字会共向社会募捐救助款68.4万元,各类支出72.7万元。12月下旬,因正大新生活(乐清)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五年内提供项目资金25万元,设立了“正大城公益项目”,帮助解决部分孤寡老人、家庭困难群众子女上学等困难。 关爱生命工程 “5·8”是世界红十字日,市红十字会积极宣传发动,开展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和现场采集活动。9月11日、12日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并现场采集活动,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137人。1月23日、5月1日、10月13日和21日、11月19日,市红十字会先后协助配合省市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办公室在乐清市人民医院成功获取4例人体器官捐献、5例眼角膜捐献,全年完成人体器官(组织)、遗体自愿捐献登记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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