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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发布日期: 2016- 05- 26 16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审 判

审 判


概况  2014年,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43件,审执结16937件,同比分别上升20.4%20%,涉案诉讼标的额89.4亿元。多项工作得到最高院、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综合绩效考核名列温州全市基层法院第一。2014年,市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14项温州市级以上荣誉,柳市法庭、大荆法庭获“浙江省模范五好法庭”称号,48人次获温州市级以上荣誉。

机构设置  912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市人民法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增加中层职数2名(共40名)。52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市人民法院临时用工控制数10名,主要用于从事非执法岗位的辅助工作。225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额增加至200名。

刑事案件审判  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599件,判处罪犯3638人。严厉惩处故意伤害、绑架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类犯罪,判处此类案件9701343人;判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2430人;从严从快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污染环境案件47件,判处罪犯128人;配合全市开展“除恶治霸”等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惩处涉及地霸、村霸、路霸案件2258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案件22件,判处行贿案件77人。推行轻微刑事案件简易速裁机制,办结危险驾驶案件564件,平均审理天数仅7天。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4件。为270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出庭。依法对750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判处未成年罪犯88人,其中单处罚金、适用缓刑26人。继续加强“三位一体”缓刑帮教基地建设,落实安置帮教对象23人。严格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原温州市环保局局长叶某等17人决定收监执行刑罚。

民商事案件审判  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375件,涉案诉讼标的额73.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2.5%179.8%。开展“民生工程维护年”活动,审理环境污染赔偿、医疗、社会保障和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256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48件,同比上升450%;重视审理涉及低压电器、电子元器件等行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保障了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类案件的审判力量,全年共审结金融类案件1722件,涉案诉讼标的额50.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8.8%322.3%。全年受理破产案件19件,审结20件(含旧存),盘活土地5.8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3.65亿元。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全年共调撤案件3512件,调撤率为43.3%。以调判结合的方式妥善化解了“申瑞房开”、“置信房开”等18家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24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行政案件审判 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9件,同比上升63.5%,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9件,占审结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13.7%,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7名行政败诉案件责任人予以追责。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815件,裁定准予执行661件,准执率为81.1%;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164件,裁定驳回或不予执行3件。借助行政协调委员会平台,成功协调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先在国土资源、环保等领域全面推进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该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院江必新副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案件执行 全年办结执行案件5009件,执行到位金额9.4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172%。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科学运用“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落实被执行人网上布控,实行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开展“集中腾退月”、“双休日执行大会战”行动,成功腾退厂房、住宅等不动产69处,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加大“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向24名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函督促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工商企业信用平台的“老赖”信息共计5368条,并通过电视台、城市中心显示屏和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平台曝光“老赖”信息,对120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或以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加大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实际执行率达52%。“霍文明执行工作室”继续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全年办结案件71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2亿元。最高院首次在浙江开展“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全国四级法院微博同步直播霍文明同志一天的执行工作,数十万网民点赞肯定。

涉诉信访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84件,办结181件,信访导诉1643人次。探索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行院庭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制度,实施院领导“主题接待日”制度,分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工作四大板块,共接待18人,16人次当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参与全市大接访活动,接待19人,成功化解信访件5件。排查信访积案24件,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成功化解,全年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下降。

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  挂牌建立以省人大代表李西琴命名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创新人民陪审员履职方式,扩大人民陪审员履职范围,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全年新增人民陪审员123名,人民陪审员总数增至191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1%

审判管理 推进审委会改革,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实行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机制,全年共办结案件4196件。市人民法院是全省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推行《审判管理工作记录本》,实施庭审录音、庭后誊录,对审判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现审判管理全程留痕,提高了审判效率。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全省试点工作,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探索在重大民商事案件中实行2名法官与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2+3”大合议庭审理模式,强化了判决的民意基础。全年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39条。

司法为民 出台了《青年干警导诉服务实施意见》,实行全院青年干警每周轮班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服务;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开展网上立案、送达等便民服务,为民众提供热情周到的多方面的司法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缓减免诉讼费31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6万元。全面推进“公开、透明、零佣金”司法网拍工作,共上网拍卖房产、汽车、股权、海域使用权等692件,网拍率为100%,成交金额6.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62万元。深化庭审公开工作,庭审录音录像率达100%,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948篇;开设法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开展庭审、执行微博直播等活动。全年举办“正风肃纪”、“禁毒警示”等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14次,近3000名群众走进法院;召开“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劳资纠纷审判情况白皮书”等新闻发布会1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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