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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发布日期: 2016- 05- 26 16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政工作


财政工作


概况 2014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11.22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5亿元,同比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5亿元,同比增长7.1%。财政综合收支平衡。

组织财政收入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91.7%。做好税源监控。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和分析力度,地税部门动态监控全市839户分局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全年实现重点税源企业入库24.61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60.4%。强化征管手段。开展国地税数据比对,加强高收入人群和行业的税收征管,坚持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两手抓,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企业查账征收面,开展房、土两税税源普查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建筑业等行业纳税评估工作,制定《关于严格执法加强欠税控管的通知》,落实欠税管理措施。注重非税收入。健全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实现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系统财政、国土、银行三方联网,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收入管理,完善规费征缴机制,促进规费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各项非税收入60.78亿元,同比下降4.0%。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5亿元,同比增长22.0%

促进经济发展 助推企业发展,全年落实企业扶持资金1.14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13万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开放型经济和企业上市等。发挥应急转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帮助92家企业办理转贷业务390笔,累计融资30.50亿元。扶持农业发展,全年全市“三农”投入38.92亿元,同比增长12.3%,统筹安排农业发展产业扶持资金1.03亿元,落实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和粮食收购订单奖励资金3445万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577万元。确保政府投资,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性建设资金26.13亿元,重点支持河道整治、治水治污、交通路网、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发行国投公司企业债券10.00亿元。建立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库,向省厅争取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

保障民生支出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经费17.68亿元,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等。拨付雁荡英才专项资金720万元,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支持文化大市建设,安排文化大市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文化产业扶持资金569万元,拨付文化礼堂建设奖补经费430万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统筹医疗保障资金4.51亿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445万元;分别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680元和35元;设立基本药物采购周转金1300万元,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统一结算制度。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安排促进就业资金2252万元、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20亿元,将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由80元提高到100元,发放低保金和抚恤补助金7058万元。加大扶贫力度,整合扶贫项目专项补助经费3108万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山区、革命老区发展和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协调扶贫贷款9000万元,市政府按比例贴息450万元,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条件。

推进财政改革 完善预算管理,全面推行镇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市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和131个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做好存量债务的甄别和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做好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落实“三单一网”工作,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制定《乐清市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110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整合和归并财政专项资金53项,压缩专项资金2.44亿元。开展结余资金清理,执行《乐清市市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收回结余资金2103万元用于弥补统筹。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出台了《关于开展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闲余资金进行整合,形成资金池,解决政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存款高、贷款高、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加强财政监督 编写《监督要情》刊物。全年完成76个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2.15亿元;完成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布置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6个联动绩效评价项目。组织财政预算项目评审,完成各类项目审核211个,审核金额6.33亿元,审定金额5.77亿元,核减率为8.8%。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及配制标准管理,明确单一来源审批前公示及单一来源的适用范围,扩大定点协议采购范围,开展协议供货动态二次议价,全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0.73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5.4%。按照日常公用经费压缩5.0%的要求,压减控制部门预算规模,“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30.0%。制定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的政策文件,控制一般经费支出。

资金使用违规情况专项治理 根据省财政厅和审计厅要求,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13年全年及2014年上半年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单位其他资金使用违规情况和“小金库”等情况进行自查,查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违规使用经费380万元。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年组织专题讨论会近20场,通过走亲连心、谈心交心等活动征求意见160条。开展了21项专项整治,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修改制度1项、新增制度39项。鼓励党员干部进企业开展驻企服务、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进农户开展微笑服务。

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乐清市财政地税国资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把手亲自讲授廉政党课,还编印了《廉洁财税学习文摘》。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开展巡回检查,全年共作出6人点名通报、2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讨、1人书面效能告诫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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