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应急联动工作分级联动单位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6-0174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6〕1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5-2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联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应急联动工作分级联动单位。现将调整后的市应急联动工作分级联动单位公布如下:

  一、一级联动单位

  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市供电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边防大队、市武警中队、电信乐清分公司、移动乐清分公司、联通乐清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二级联动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风景旅游局、市人防办、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柳白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安全分局、甬台温铁路乐清站、甬台温铁路绅坊站、甬台温铁路雁荡山站、杭州铁路公安处乐清站派出所、中石化乐清分公司。

  三、三级联动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办、市金融办、市铁路指挥部、团市委。

  各级联动单位工作要求详见《乐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乐委办〔2012〕65号)。各单位的值班地址、电话、负责人、联络员如有变动的,要及时上报变更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导致联动工作不力或影响考评。联系人: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卢发贵,联系电话:61570032,13868783355。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机〔2016〕14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