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区法律顾问配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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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司法所(分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2015年度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结合我市各社区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确定各社区法律顾问的具体配置,现将《社区法律顾问分配制度和工作任务》及《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分组及社区配置情况》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社区法律顾问分配制度和工作任务 2.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分组及社区配置情况 乐清市司法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 社区法律顾问分配制度和工作任务 一、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 二、组队 以律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为单位分组对接社区,每组原则由5至10人组成,特殊情况例外。 三、辖区分配 以“大所包大镇,小所包小镇”为原则,结合2015年度考核结果,由法管科统筹安排调整。 四、组队人员确定 各所以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自行组队,确定各组的正副组长,根据法管科分配下来的辖区,落实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具体人员。 五、合同的签订 合同既要和村居签订,也要和社区签订,该项工作须在4月底完成。 六、名单上报 各所在4月份上报各组人员名单及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具体人员名单(可附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中)。 七、工作制度的落实 各组负责人切实负责各项工作责任,加强联系和沟通,每月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及时调整法律顾问团服务,进一步扩充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将法律顾问服务的镇街范围内的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商会、学校、村居民都作为服务对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讲座、纠纷调解等工作,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品牌效应。 附件2: 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分组及社区配置情况 第一组: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 组 长:王荣迈 副组长:陈建远 组 员:王献孟、许永乐、徐多丽、陈娇娇、周立芬、叶选产、 汪晓飞 所担任社区:后所社区、慎海社区、云海社区、溪南社区、 湖边社区、左原社区、四都社区、龙门社区、 西联社区 第二组: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 组 长:林晓琳 副组长:干伟峰 组 员:卓群、叶金琼、叶朱德、莫光建、吴岩银、林玲、 顾斌钦、杨涛、陈旭静 所担任社区:城东社区、城北社区、峃前社区、南阳社区、 东联社区、南郊社区、南岳社区、里岙社区、 岳北社区、福溪社区、卓南社区、龙西社区 第三组:浙江瓯泰律师事务所 组 长:叶益林 副组长:林赞勇 组 员:毛津津、林建国 所担任社区:联丰社区、滨江社区 第四组: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 组 长:张建义 副组长:郑青舟 组 员:叶 飞、郑秀静、郑旭灿,黄慧三 所担任社区:新城社区、南城社区、象东社区、象阳社区、 石船社区 第五组: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 组 长:叶魏魏 副组长:李启磊 组 员:赵世峰、王建林、张呈呈、谢立光 所担任社区:城西社区(大荆镇)、双峰社区、东塔社区、 西象社区、灵山社区、万桥社区 第六组: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 组 长:黄宝余 副组长:叶阿静 组 员:郑旭阳、南建忠、徐佩素、蔡 建、董春雷、南忠权、 陈 浩、张 洁 所担任社区:磐石社区、西岑社区、南港社区、瑞里社区、 南屏社区、万家社区 第七组: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 组 长:项国友 副组长:陈海峰 组 员:何玉倍、余文静、洪震、何笑珍、胡秀芝、赵培丹、 李向玲、陈海峰、刘宋朝、黄忠林、胡秀云 所担任社区:硐垟社区、溪北社区、芙蓉社区、小芙社区、 岭外社区、岭底社区、雁湖社区、天一社区、 万泽社区 第八组: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 组 长:叶舟 副组长:黄王晓 组 员:徐权、周珂、郑建 、何国泽、王健 朱国琬 所担任社区:南山社区、南浦社区、雁塔社区、中兴社区、 海屿社区 第九组: 浙江汉桥律师事务所 组 长:杨英峻 副组长:金培培 组 员:王淑贤、钱志龙、潘光飞、徐志萍、金培培 所担任社区:象南社区、湖横社区、雁山社区、白溪社区、 海滨社区、沙门岛社区 第十组:浙江择法律师事务所 组 长:管志勇 副组长:林新业 组 员:叶振宇、潘 琦、项亨峰、薛公丹、黄铸克、金 烽、 胡乐静、赵 勇、胡仕演 所担任社区:南塘社区、清北社区、北港社区、仙溪社区、 甸岭社区、玉虹社区、玉溪社区、中雁社区 第十一组:浙江海昌(乐清)律师事务所 组 长: 陈金法 副组长:林童 组 员:赵琼瑜、陈秀微、张春来、丁赛乐、杨友木、欧阳俊、 苏芳芳、仇伟旺 所担任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虹桥镇)、城东社区、 镇安社区、智仁社区、雁东社区、东林社区 第十二组:浙江甄博律师事务所 组 长:陈星兴 副组长:黄 圣 组 员:余培枭、王福群、张瑶璐、黄美特、黄渊明、 所担任社区:才头社区、景贤社区、箫台社区、蒲岐社区、 湖雾社区 第十三组: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 组 长:魏炳海 副组长:陈东萍 组 员:陈依、周鹏飞、黄建羽、叶佳、叶海滨 所担任社区:西城社区、黄华社区 第十四组:浙江北雁律师事务所、浙江浙泰律师事务所 组 长:林丹 组 员:张乐丹、李振宝 所担任社区:蒲东社区、长安社区 第十五组:浙江浙虹律师事务所、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 组 长:赵元元 组 员:倪良花、徐庆、钱珍美、陈亨、郑峰 所担任社区:瑶岙社区、竹林社区 第十六组:浙江杭天信(乐清)律师事务所 组 长:赵蓓蕾 副组长:叶思慧 组 员:周旭蕾、施亦芝、叶乐一、刘雷 所担任社区:西漳社区、雁溪社区、长岐社区、茗西社区 第十七组:乐清市柳泰法律服务所、乐清市中一法律服务所、乐清市七里港法律服务所 组 长:余海峰 副组长:王翰丹 组 员:郑加飞、金美来、王建敏、王建乐、王翰丹、黄成乐、 金克云、陈钿钦、陈彭华 所担任社区:东城社区、北城社区、七里社区 第十八组:乐清市锋华法律服务所、乐清市荆山法律服务所 组 长:马雪平 副组长:夏振华 组 员:王 华、夏晓智、杨和煜、黄秋飞、杨友福、章才华、 李华军 所担任社区:清江社区、水涨社区 第十九组:乐清市人民法律服务所 乐清市正诚法律服务所 组 长:杨顺连 组 员:杨福永、王迎芳、叶选孟、倪瑞云 所担任社区:环城社区 地团社区 第二十组:乐清市公证处 组 长 :柳地奇 组 员 :孙银勇、许琦、包哲微 所担任社区:朴湖社区 抄送: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乐清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司12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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