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行动计划(2016—2019)的通知
时间:2016-06-15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乐教〔201637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行动计划(2016—2019)的

       

各直属单位(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温州市相关文件精神,乐清市人民政府制订了《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行动计划(2016—2019)》(乐政办发〔2016〕3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确定了我市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设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明确我市在2017年创成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力争在2019年通过省实现教育现代化市评估。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教育现代化”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作为战略目标明确提出以来,全国各省市都明确提出部署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我省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其余的达到基本现代化的要求。因此,教育现代化市的创建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到教育现代化市的创建,在推动全市各项各类办学条件的提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等,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要认真研读《行动计划》,领会文件精神。各直属单位(学区)要根据《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分年度指标达成责任分工》,明确创建责任;根据设定的分年度创建目标,落实相关创建工作任务,并做好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工作的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规范办学行为,丰富办学内涵,提升办学质量;要根据创建指标要求及各指标设定的分年度创建目标,明确相关具体责任,并落实与学校相关的创建任务。普职高学校要特别重视省特色示范高中及省等级职高的创建、深化课程改革、教学质量提升、校园安全等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特别重视班额合理控制、开齐开足课程、推进课程改革、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留守儿童、严禁有偿补课、校园安全等工作;幼儿园要特别重视省等级幼儿园的创建、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教师持证率的提高、园区安全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要积极做好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形式宣传教育现代化市创建的意义、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努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对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创建宣传工作,并通过教育网、校园网、校刊校报、校内橱窗等宣传媒体积极展示学校的创建工作成效及办学成果。

附件: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行动计划(2016—2019 年)的通知(乐政办发〔2016〕30)

 

 

         乐清市教育局

                   2016 年6月15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