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教育局新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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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原“乐清市教育局”印章由于磨损字迹不清,予以作废。现刻制“乐清市教育局”新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新印模和废止的旧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6〕35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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