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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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民兵连、镇属有关单位: 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2016年度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淡溪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2016年夏秋季征兵的领导,鉴于人事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蔡 谷 副组长:陈文华 陈 霜 陈海崎 李建春 成 员:万旭升 梅国庆 张 风 卓成忠 王阿银 林彦佐 刘年和 连新谦 沈海晓 朱经勇 林 峰 林辽东 蔡春春 林 勇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和宣传组、政审组、纪检组、后勤组。征兵办公室主任由梅国庆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由陈武晓同志兼任,政审组组长由张风同志兼任,纪检组组长由侯文帅同志兼任,后勤组组长由蔡春春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办公室抽调。 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内,有关兵役登记和征兵事宜,可直接与人武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1307708。 二、初检初审对象的年龄和范围 今年征兵在征集对象和范围上,继续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为2016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2周岁,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可放宽到24周岁,初中毕业不超过20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2016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符合条件的女青年可自行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8月5日18时。 三、初检安排 我镇征兵初检体检站设镇政府大院,体检时间为7月17日1天。各片区的具体体检时间见下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抓好2016年度征兵工作。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征兵体检和政治审查及病史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正确处理好征兵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把征兵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村居双委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民兵连长要具体抓,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好征兵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召回外出经商、务工的适龄青年回乡参检。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热情。针对我镇今年征兵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政治责任感,要重视兵役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兵役可耻”的社会舆论,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此,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开展依法服兵役和参军保家卫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要突出抓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国防教育,强化国防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3、密切协作,合理安排,确保预征对象数量和质量。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体检、政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今年的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市二医要大力支持征兵工作,选调思想好、技术精、作风过硬,有一定体检经验的医生参加目测体检工作,严格规范体检程序,正确把握体检标准,选出体格健康的青年参军;体检工作结束后,政审部门要立即展开政审走访工作,派出所要选派业务熟,有一定经验的民警参加政审工作,确保今年的新兵政治合格。 附件:淡溪镇2016年征兵工作计划表。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淡溪镇2016年度征兵工作计划表
主题词:征兵工作 2016年度 通知 抄 送:市征兵办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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