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磐石镇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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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乐征办〔2016〕0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市人武部兵役登记工作任务部署会精神,经镇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2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 二、兵役登记对象: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至20周岁去年没有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的,仍需要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三、兵役登记站设置:兵役登记站设在磐石镇人武部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62836019)。 四、实施阶段 :一是宣传实施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 -1- 村(居)进行宣传引导,初步完成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督促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二是查漏补登阶段,在6月份主要对个别没有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信息更正等工作,同时各村(居)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五、当前形势:近年来,大部分高校(大学)要求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入学新生入学时或就读学生毕业时需提供公民兵役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或其他事宜,另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招生和办理出国手续时,均须要用到此证,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将自负。适龄青年要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工作,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逾期未进行兵役登记人员不能补办公民兵役证。进行登记时应征地应选从生源地/居住地应征,即乐清市磐石镇,若选择院校应征则由院校负责兵役登记及征兵事宜。 六、要求:1、适龄青年要如实填写基本资料,数据要全面准确,青年网上错登信息进行自我淘汰,后果自负。适龄青年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进行登记的,可委托亲属代为登记,或到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登记。 2、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确定负责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负责人要加强宣传和督促,及时记录已完成登记青年的全国征兵网账号、密码,并于5月25日前汇总至人武部办公室。 3、各村(居)负责人要严密组织,确保辖区内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达100%。 七、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6条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37条、第40条之规定,对拒绝、逃 -2- 避兵役登记工作、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将由乐清市人民政府授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 乐清市磐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主题词:兵役登记 通知 磐石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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