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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6-0177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6〕3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7-0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乐清市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智能制造是制造业发展的趋势,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工业经济“弯道超车”的最佳路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装〔2015〕72号)和《浙江省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2015-2017)》(浙经信技术〔2015〕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抢抓全球新一轮制造业变革和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机遇,围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产业重点和主要任务,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通过攻克技术、研制智能装备、培育骨干企业、打造试点企业、建成智能制造平台等手段,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的装备层、应用层、平台层“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实现更多“互联网+制造”企业落地,逐步缩小我市工业与“工业4.0”目标的差距。

  二、行动目标

  到2018年,力争把乐清打造成全省智能制造发展示范区,全市制造业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规模以上智能装备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占高端装备总产值比重达到10%;创建1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特色小镇,建成1个工业机器人科技加速器。

  (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攻克并掌握核心基础零部件制造技术、关键智能制造技术、系统集成技术3项;建成由工程服务平台、智能装备生产企业、应用企业组成的产业技术联盟1家。

  (三)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培育3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智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引进培育1家专业特色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服务机构。

  (四)行业应用成效显著。培育重点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2家,重点行业10%以上骨干企业开始应用智能制造技术;重点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0%,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0%,机器设备联网率达到30%。建设1个工业机器人的科技加速器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

  1.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关系我市智能制造发展的核心基础部件和关键支撑技术,根据省、温州市《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整合企业、职业中专学校、科研院所及各类技术创新平台的创新资源,争取每年组织实施1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在智能制造核心部件、智能装备、系统集成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攻关,掌握核心技术,打通产业发展技术链,形成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体系和核心部件系统创新能力。

  2.提升传统装备智能化水平。针对我市现有装备制造业智能化程度不高、层次较低的问题,实施装备智能化升级专项行动,依托传统制造业产业基础,推进新型传感技术、工业软件、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我市装备制造业中的集成应用,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运行可监控、服务智能化功能,优化产品供给结构。重点发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智能电器、智能汽车零部件、智能仪器仪表、智能专用设备(自动铆接机、断路器精益生产线、视觉贴片机、断路器全自动检测机、激光加工设备等)、智能工程机械等。

  3.开发智能新装备新产品。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用电器等装备的开发。积极开发高参数、高精度、高可靠性的轴承、液压及气动元件以及精密复杂模具等基础部件,提升关键部件自主配套能力。

  (二)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

  1.加快“机器换人”步伐。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政策扶持、机制保障”工作思路,加快机器换人步伐,用先进技术、装备替换现有的相对落后的工艺设备,淘汰一部分低端劳动力,提升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四减两提”(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污增效、减耗增效,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优质品率)。到2018年,争取实现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0万元/人以上。

  2.加快存量装备智能化改造。重点在电气、电子信息等产业开展存量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即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现“机联网”。

  3.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依托优势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建设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装备制造业领域重点推进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设备互联互通、基础数据共享。推动正泰公司的数字化车间专项项目的进度,到2018年,创建满足研发设计、制造过程、质量管控、物流仓储、能效管理等一体化的数字化车间,树立起企业智能化的标杆,对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起到示范作用。

  (三)培育引进大企业大项目

  1.加快骨干企业培育。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设计开发能力、核心制造能力的成套整机制造、系统集成和零部件制造骨干企业,支持智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向工程设计、设备监控诊断、运行维护、人才培训等服务领域拓展。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配套企业,使其成为大企业、大品牌、高端产品配套的依托力量。鼓励以大企业为龙头,联合中小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制造,构建整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系统集成服务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2.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快大企业大项目引进,重点引进龙头型、整机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机器人项目。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在智能电器小镇、汽车电子小镇、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等产业平台落户。鼓励国内外智能制造高端人才携带项目、技术、创意来我市发展。积极引进一批智能制造关键配套企业,特别是新型传感器、减速器、高端芯片、伺服电机、精密传动装置、装备电子等关键配套企业和项目,形成产业集聚群,提高产业就近配套能力。

  3.加大开放合作力度。抓住“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机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带动我市智能装备和智能服务“走出去”,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着力培育外向型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乐清设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专业展会,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快企业、产品走出去。

  (四)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加强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选择智能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及系统集成应用较为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小微园等产业平台,规划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在电子元器件、智能仪器仪表、智能流程装备、激光与光电装备、智能包装装备等领域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示范基地和特色小镇,支持创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2.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聚焦我市电气和电子信息行业,争取在五种模式上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2)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3)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5)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

  通过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案例。争取到2018年,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试点示范项目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

  (五)建立健全智能制造支撑体系

  1.加强智能制造创新平台建设。组建智能制造产业技术联盟,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协同推动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促进智能制造功能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对接,智能装备企业、系统集成企业与用户企业对接。

  2.加强智能制造应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工业机器人科技加速器建设,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一批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装备开发、安装维护、检测认证的专业服务机构,分类培育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专业化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到2018年,力争培育或引进2家省内外知名的系统集成应用服务机构。建立网络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智能制造创新服务组织,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展示和体验、一体化智能改造咨询及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服务。建立智能制造专家咨询服务团队,开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标准制订、成果转移、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服务。

  3.加强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面向工业生产应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为实施智能制造提供宽频、安全的信息化基础支撑。全面推进下一代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融合发展,提高面向工业应用的网络服务能力。打造电气、电子信息行业智能制造云平台,构建产业链上下游互联共享、中小企业间协同共创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行业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跨领域、跨平台应用。

  4.加强智能制造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制造业质量标准。加快智能制造企业品牌建设,做强区域品牌,推动一批智能制造重点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通过试点,形成体现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制造新模式广泛应用的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乐清市推进智能制造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和柳市镇人民政府、北白象镇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政策,协调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功能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头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对我市智能制造项目的支持。整合现有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突破、智能装备和系统开发、公共平台建设、骨干企业及系统集成商培育、试点示范等。加强政府产业基金与智能制造项目的对接与合作,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对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公共平台、产业基地和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智能制造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小微园、孵化器等平台要优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发展。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智能制造产业统计和核算制度,定期发布产业相关指标统计信息。加强智能制造发展目标考核,将目标任务按责任分工分别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功能区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智能制造相关行业的作用,支持有关行会协会在政府指导、授权或委托下,做好行业信息数据收集、行业指导、区域品牌维护等工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环境,优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培养一批领先水平的专家和学术带动人,创建一批从事智能技术和装备研发的创新团队,分层次引进各类智能制造专业人才。优化本地职业中专学校学科设置,加强机械电子、自动化、信息网络工程、智能控制、人工智能等与智能制造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骨干企业与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具有扎实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树立一批智能制造重大技术创新、智能装备开发、试点示范等典型,每年举办一次智能制造装备展及专题论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智能制造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6〕33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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