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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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2016〕53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 新优质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各初中、小学: 现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乐清市教育局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落实《温州市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温教基〔2015〕16号)和《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乐教普〔2015〕11号)文件精神,重点打造一批老百姓信得过的“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特制定本推进办法。 一、推进目标 通过乐清市新优质学校建设的推进,引导学校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内涵发展,用三年时间,优化内部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质量水平,培育建设一批自觉坚守教育核心价值,办学规范、管理科学、品质优良的新优质学校,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推进内容 新优质学校建设要参照《乐清市新优质学校建设标准指南》(见附件1),围绕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进步和提升,以规划为牵引,以项目为抓手,聚焦基于学生学业质量为基础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管理”、“学校文化”、“队伍建设”、“德育工作”、“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评价改革”、“信息技术”、“教育科研”、“学生学习”、“特色发展”等,深化人文素养、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的融合,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构建校本课程体系,打造特色项目,创造出有利于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新鲜经验和实验成果,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新优质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新优质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南 远 副组长:郑加平 余月芙 连 明 王旭良 刘衡山 周克付 成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科,章明朗担任办公室主任。 2.遴选建设学校 市教育局根据乐清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校网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确定 16所学校作为新优质学校建设培育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授牌命名,建设周期为三年。 3.加强建设管理 被确定为新优质学校建设的对象要根据温教基〔2015〕16号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新优质学校建设的组织架构、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提升学校建设方案的可执行性与建设成果的可检测度。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降低工作重心,努力将学校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教研组、年级组和相关教师。 4.强化专家指导 市教育局新优质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聘请相关专家顾问,定期指导和调研新优质学校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科学确定学校发展方向。各新优质学校建设对象要充分挖掘优质教育资源,主动聘请市内外专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咨询、研讨及交流活动,根据专家指导,进一步优化工作策略。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新优质学校建设的过程管理,及时帮助和解决学校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5.提供政策支持 为加快新优质学校建设,市教育局将在经费投入、师资选调、课程开发、教师培训、技术设备、宣传推广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每年安排专项建设资金500万元,专门用于新优质学校建设对象的校舍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允许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学科教师;定期组织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外出专题培训学习;优先配置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实验室;重点选派专家开展课程改革指导和选修课程开发;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专题报道推广学校建设的推进情况和建设成果等。 6.实施绩效评估 新优质学校建设对象要积极根据建设方案的预期目标达成情况开展行动反思和自评,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分析尚未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市新优质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每学年末对各学校的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评估。 市教育局将及时梳理和总结各建设学校在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所取得的较为成熟的经验成果,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应用推介,加大优质实践研究成果的辐射力度,拓展新优质学校建设成果的影响范围,实现通过新优质学校建设带动乐清市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同时,加大新优质学校建设的社会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公众对乐清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8.明确任务分工 根据新优质学校建设培育工作的需要,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分工合作,确保新优质学校建设顺利进行。 办公室: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有关协调工作。 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宣传报道工作。 政工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涉及教师选调、培训进修、师德建设等工作。 计财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所需的各项资金安排等工作。 基建服务中心: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校舍建设和改造等工作。 普教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有关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有关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活动开展指导等工作。 安保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督导科: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任务的实施与评估工作等。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涉及与教育技术有关的设施设备添置等工作。 教研室:负责新优质学校建设中涉及课程、课题研究和教学的指导和调研等工作。 附件:1. 乐清市新优质学校建设标准指南 2. 新优质重点项目学校(共16所) 乐清市教育局 附件1 乐清市新优质学校建设标准指南
附件2 新优质重点项目学校(共16所) 大荆学区:大荆三小、大荆三中 清江学区:清江一小 虹桥学区:虹桥八小、虹桥九小、蒲岐中学 城区学区:城东二小、城南一小、盐盆一中、翁垟一中、 石帆一中 柳市学区:柳市四小、柳市实验中学 北白象学区:北白象二小、北白象三小、北白象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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