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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乐成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8/2016-17774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街办〔2016〕156号
  • 发布机构:
  • 乐成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6-08-31 15:44: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保证确权登记成果质量,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乐成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成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农业部等六单位《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省农业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和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明四至、定界址,确实权、颁铁证,录数据、建体系”的总目标,立足解决现实存在的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坚持“稳定二轮承包关系、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以确权确地为主、以农民为主体、进度服从质量、地方分级负责”等六项原则,着眼“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等五个要求,全面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2016年底基本完成土地调查测绘工作;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土地确权数据入库任务。2017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扫尾工作。

  二、工作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把握好政策原则,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工作原则: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依法依政策、运用调解仲裁等途径妥善解决。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待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三)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凡土地已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的,都要确权确地。对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办法确权确地。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对土地股份合作形式流转、整村整组流转等特殊情况,可确权不确地。确权不确地必须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由发包方提出,经过街道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抄送省、温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动确权不确地。

  (四)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组织熟悉土地承包历史与现状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妇女代表参与,做好情况调查、地界指证、调解纷争等工作。村组土地确权方案要由集体经济组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确保及时通知到人。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

  (五)进度服从质量。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要管长远,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必须做细做实,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全市进度计划及当地实际统筹安排资源,科学把握进度,实行分批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不搞齐步走,不强求百分百。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

  (六)分级责任。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强化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市级承担组织实施的领导、协调责任;街道承担具体实施责任;村级组织承担实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三、主要任务

  开展土地确权,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基础是权属调查。土地确权工作要求高、时间紧,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一)开展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收集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变更资料等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补建、修复和保全,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并结合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推进承包档案管理数字化。

  (二)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农村集体耕地内承包地的权利归属,重点是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如实准确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权属归户表。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通过图解加实测的办法,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件、影像等资料,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实行确权不确地的,要对所涉整片地块进行测量定位,依据农户二轮承包关系,采取确股、确量、确利等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要进行补测核实。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重建登记簿,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查明确属农村集体土地和承包权属关系后,重新签订;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要补签、完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我市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即承包期一般为199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四)建立健全登记簿。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由市人民政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的机构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将农户承包信息准确、全面记载于登记簿。

  (五)换发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由市人民政府向承包方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交回销毁,不能收回的以作废处理。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和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等家庭成员土地承包权益。离异妇女可以单独立户获得土地权属证书。实行确权不确地的,也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可以由发包方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的土地股权证。

  (六)推进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按规范标准、共建共享要求,依托全省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搭建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与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有关业务系统,实现以土地确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管理“数据信息化、资料可视化、管理动态化、服务网络化”,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等实现信息共享。

  (七)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认真做好土地确权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数字化、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应与土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

  1.建立组织。街道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土地确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各村承担实施主体责任,成立由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以及党员、妇女代表、熟悉本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老同志等组成的村级工作小组,在街道的指导下,承担档案资料收集、组织联络农户、配合测绘调查、结果审核公示、矛盾纠纷调解等具体实施工作,对重要事项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依法决定。

  2.制定方案。街道根据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村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实施方案,报街道土地确权办公室审核备案,方案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宣传册、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让农民群众知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要性和基本政策,发动组织他们支持参与。同时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街道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4.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帐、合同、证书、登记簿,农户家庭户籍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地力等级划分成果、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等资料。

  5.确定测绘队。按照全市统筹安排,在市遴选的测绘队伍中确定专业测绘队伍。并由街道与测绘队伍签定实施合同。

  (二)调查测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1月)

  6.权属调查。全市统一使用测绘部门提供的精度符合要求的1∶2000正射影像图(DOM)作为调查工作底图。根据工作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入户摸底调查形成的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由村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

  7.现场指界。由村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可采用图上指界和实地指界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指认与审核中出现的土地现状与调查工作底图不符、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等情况,要求测绘单位进行补测。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暂缓确权登记。

  8.地块测量。以村为基本单元,采用“图解+实测”的技术方法,由测绘单位人员测量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等情况,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调查草图。不允许未经上述测绘而简单采用系数法套算确权面积、直接沿袭承包合同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确保质量符合技术规程要求。

  (三)公示确认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9.制作图表。根据内业调查摸底和外业调查测绘成果,以村和农户为单位制作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交由村工作小组进行审查。

  10.审核公示。将审查通过的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如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应及时核实、修正,再次公示。每个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11.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在村地块分布图签字盖章,由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分户地块分布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四)建档入库阶段(2017年2月-2017年6月)

  12.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按实际承包面积等完善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

  13.建立登记簿。街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送的确权登记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审,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登记造册,并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编制登记簿册。

  14.颁(换)发权证。依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证书样本,向农户颁(换)发加盖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5.建立信息系统。将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确权登记颁证基础资料与成果扫描录入系统,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信息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同时运用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实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16.成果归档。市农业局会同市档案局对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成果按电子和纸质两种存储介质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

  17.检查验收。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评估等方式对各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查看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成果是否符合标准、数据库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农民群众是否满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街道成立“乐成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乐成街道办事处(212)办公室。乐成派出所、乐成国土所、乐成司法所、街道党政办、街道城市社区、街道妇联、街道信访办、街道宣传办、街道农经办、街道三资办等单位、办公室为成员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各村要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部门、各村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确保工作质量。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建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测量制图、数据库建设进行质量管控,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在进度把握上,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时间服从质量,不能赶进度、走过场,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并将督查成绩作为村主职干部年末的考核依据。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发证书等行为,一旦发现,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抄送:市府办,市农业局。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
乐街办〔2016〕156号关于印发《乐成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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