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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转发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的通知
时间: 2016- 08- 31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乐教201658

 

 

乐清市教育局转发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温纪201660号)转发给你们,值此教师节、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根据上级纪委和教育部等有关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严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单位(学区)领导、各中小学校校长和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管理教育力度。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下属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引导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

三、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局纪检监察室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刹住教师节、中秋、国庆三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整治四风的成果,新学期要有新气象、新风尚、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乐清市教育局

   2016830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纪委(监察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8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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