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 09- 13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近期有关部署,并结合开学工作,现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可追溯制度。各地各学校要把好食材进口关,对大宗食品原料要实行统一配送或者定点采购。各地各学校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要提高配送企业或公司的准入门槛,要求符合足够额度的注册资金和一定规模的配送量以及投保有食品安全责任工作险等条件。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快完成现有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企业有关材料汇总,并在9月9日(下周五)前向属地教育局统一备案(汇总报备表见附件),以便有关执法机构随时查验。

二、加强环节管理,确保安全无盲区。各地各学校要在开学阶段围绕假期刚结束的特殊时期,结合食堂和小卖部(超市)等重点场所,通过自查、互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做好过期和变质食品清理工作。要求各初中、小学在正式开学前必须依据学校食品安全45条自查标准,全面彻底开展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其中,在建立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要特别提醒有关工作人员密切关注食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企业信息汇总

报备表

 

 

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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