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9/2017-136631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1-22 15:44: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1- 22 15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签于今年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职能科室和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同时,在局班子会议和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详细而周密的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雁荡法治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司法行政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雁荡法治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生活小常识、倾听司法行政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乐清司法行政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乐清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布和更新了我局人事调整、《乐清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乐清市雁荡法治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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