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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51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7〕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1-25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乐政发〔2011〕49号)规定,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严格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新闻媒体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常安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6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授予浙江欣大电气有限公司“2016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大成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中有新作为。全市广大企业和组织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提高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发〔2017〕7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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