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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暂停盐城可理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1- 05 08 : 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宁波不发):

  经调查核实,2016年盐城可理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我省销售的“1GH-240型秸秆粉碎还田机”存在实际配置参数与其申报归档参数不符的情况。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企业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2016年度已经销售的应逐台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补贴。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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