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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6年,我台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台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成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我台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由专人负责,配备专用电脑,形成文稿或汇总材料后,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台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台长或台长亲自过目签发后,由专人发布至网站前台。积极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信息同步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按时上报季报单和目录备案表。及时公布动态信息,更新过时信息,统一信息格式。对信息公开内容形成、发布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认真、谨慎、细致,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对拿不准的信息内容,做到层层过目,严把关口,确保网站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不断完善台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台机关各科室、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实行量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和特殊加分项目计分标准,明确了信息工作奖惩措施,将信息工作列入对台属各单位的年度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我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1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97条。全市排名第16位。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我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等五大类,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并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归入类别,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完整。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三)公开主要形式 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市档案馆、新浪政务微博和浙江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上查阅我台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我台公开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2016年,我台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台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公众举报、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相关政府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七、2017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广电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广电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广电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合理利用政务微博、浙江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等,进一步扩大乐清广电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