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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及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2017-046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7〕16号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9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7﹞4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17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新一轮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城乡住户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是评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数据支撑。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早谋划、统一部署,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主体,规范实施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及样本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方案》《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等要求,依法依规统计调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具体负责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调查户落实、试记账等现场抽样调查工作,切实消除记账户少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牵涉面广,市委宣传部、农办、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市统计局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统计局做好摸底调查、选户开户、辅助调查员选配、试记账等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和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四、分级负担,落实保障

市财政局要落实好市本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样本量情况落实样本轮换工作经费,保障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标准。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做好配合人员的调配,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到样本轮换工作中,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7〕16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及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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