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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芙蓉镇水利工程管理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4/2017-1786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芙政〔2017〕60号
  • 发布机构:
  • 芙蓉镇
  • 成文日期:
  • 2017-10-21 14:56:57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镇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防洪堤、水库、山塘水利工程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芙蓉镇水利工程管理组。现将管理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小乐

副组长:胡臣旭

成  员:蔡国印(工程管理、安全生产)

            丁步春 (防汛技术)

            黄华雄(财务与资产管理)    

附件:芙蓉镇水利工程管理组主要职责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芙蓉镇水利工程管理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面保障工程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与宣传安全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的安全运行承担直接责任。

2、负责监督工程管辖范围水事活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措施。 

3、负责工程管辖范围内防汛抢险调度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定期检查所存物料、设备,保证其安全和完好,并建立台帐;及时掌握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等防汛动态,保障防洪度汛和工程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4、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资金管理工作 ,遵守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年度预算的编制、申报、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参与工程的定期检查、特别检查;负责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落实和实施,以及有关管理及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及保洁人员工作。

6、负责监督物业化管理小组按合同服务工作情况。

7、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芙蓉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印发

芙政〔2017〕60号关于成立芙蓉镇水利工程管理组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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