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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化”党支部
时间: 2017- 10- 22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 字体:[ ]

各直属党支部(总支):

现将《“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7年10月21日

“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乐清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乐机党〔2017〕45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党建这个最大的政绩,充分发挥各直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定在直属党支部(总支)开展以阵地标准化、活动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的总要求,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以培树先进典型为载体,创新工作方法,树立品牌形象,为中心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建目标

以开展“政务服务先锋”评选活动作为中心党建工作的总抓手,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纪律落实到“政务服务先锋”党建品牌的理念和实践中,把实践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把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领中心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推进中心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阵地建设、制度执行、工作运行、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创建活动。

(一)阵地标准化创建内容

阵地标准化要按照“共享共有”的要求,每个学校(单位)都要有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学习宣传阵地及特定的红色文化阵地。

1.建设党员活动阵地。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参照“六有”标准: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党员权利和义务、有党支部工作制度、有党员形象栏、有党务公开栏。

2.落实学习宣传阵地。参照“四有”标准:有党员学习教育必要的电教设备等硬件设施;有图书室(或图书角)、学习园地等教育资源;有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有网络宣传平台。

3.打造红色文化阵地。参照“三有”标准:有特色的“走廊文化”,注重加强走廊文化建设;有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注重加强新媒介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建设文明院落,积极打造丰富的庭院文化。

(二)活动制度化创建内容

活动制度化要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为前提,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从制度落实上实现党支部活动的正常开展。

1.工作制度落实。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联系群众、请示汇报等制度,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实行每月“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2.活动开展正常。按期开展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文体、公益等系列活动,确保活动正常化、经常性。通过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3.活动质量保证。按照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好党支部各项活动,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确保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交流、有记录、有小结”,切实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三)工作规范化创建内容

工作规范化要以规范组织设置为基础,通过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程序,规范工作、会议流程及佐证材料痕迹化管理,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

1.组织设置规范。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原则,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党支部的设置。按规定配备党支部书记,委员任务明确、分工合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党小组。

2.工作流程规范。严格党员经常性管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严格党员“出口”程序,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开好各种会议。组织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佐证材料规范。完善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实行痕迹化管理。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记录,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日常工作、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等材料,规范记录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等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

(四)服务常态化创建内容

服务常态化要以“优服务、好业绩”为重点,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尤其要在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社会等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取得显著成绩。

1.服务中心,业绩突出。强化“一岗双责”和“主业”意识,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贯穿始终,明确党建重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推进党建任务落实。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做到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年推出1-2项有影响力的重点工程,增强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中心、推动发展的素质和能力,提升服务的实效性,党支部作用发挥好、工作成效好、党员评价好。

2.建设队伍,成效显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在实践中培养人,用感情凝聚人,用纪律约束人,全面推进党员素质提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机制,争取每年为党员办好1-2件实事,增强党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党员的内在动力,广大党员精神风貌好、工作状态好、任务完成好。

3.服务社会,群众认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联系群众机制,引领党员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困难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党员进社区等活动项目化、清单化,引导有帮带能力的党员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党员参与度、群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直属党支部(总支)要结合本校(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掌握所属党支部(总支)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撰写动员部署阶段情况报告,连同实施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备案。联系人:包冬来;联系电话:62553042;邮箱:8734403@qq.com。

(二)深入实施。各直属党组织要根据“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本校(单位)创建活动。离退休党支部要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通报各校(单位)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三)自评申报。每年11月上旬,各校(单位)党组织要参照《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直属党组织“四化”党支部创建评分表》自行开展总结评比,按不低于30%的比例要求将“四化”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的党支部(优先考虑“五星”党支部,且“四化”创建自评分必须达90分以上)报局机关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备案。

(四)工作目标。通过自建、共建、联建等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四化”党支部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原则上每年达标率不低于30%)。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的重要举措,是“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党建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各直属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检查。局机关党委将定期开展对“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单位)进行问责。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所属学校(单位)开展“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作载体、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分类指导,彰显支部特色,注重实际效果,提升示范带动能力。

(三)搞好考核评比。规范操作流程,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局机关党委将把“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纳入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未开展“四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或创建活动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各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在“四化”达标党支部中产生。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总结评比工作,真正达到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目的,最终实现“四化”党支部创建目标全覆盖。

附件: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直属党组织开展“四化”党支部创建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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