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建、塑胶运动场、食堂改造项目的 通 知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教〔2013〕7号)精神,切实改善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遵循“安全、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各校对本校校舍情况进行排查,确定2018年上报项目,请各学校于11月30日之前将附件(乐清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审查表)填写好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1507834@qq.com邮箱中,违期不安排计划。(上报对象,各公办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不包括柳市。各直属单位及直属学校) 乐清市教育局基建中心 2017-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