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7- 10- 27 信息来源: 督导科 字体:[ ]

乐教督〔2017〕7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区(督学责任区):

为加强我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队伍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乐政督〔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教育督导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及部分督导工作骨干,共99人。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二)地域经验介绍和交流、实地考察。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培训地点:厦门理工学院思明校区。

四、报到安排

11月6日上午,自行乘坐动车前往厦门,往返车票自行订购,厦门理工学院统一接站,7日上午8:30举行开班典礼。

6日前往建议乘坐车次:

乐清—厦门北(D3231),10:08—14:03;

绅坊—厦门北(D3111),10:18—14:21;

雁荡山—厦门北(D3231),09:49—14:03。

10日返程建议乘坐车次:

厦门北—乐清(D3206),13:00—16:52;

厦门北—绅坊(D3108),11:58—16:06;

厦门北—雁荡山(D2282),13:12—17:18。

联系人:吴应强13806867722(627722)、何俊15058358123(688123)。

五、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班委托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请各督学责任区做好责任区内学校挂牌责任督学的通知工作,按时参加培训,培训费(包括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由教育局统一支付,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已从校长岗位退下来的挂牌责任督学交通费由所属各学区报销)。

 

附件:乐清市2017年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培训班学员名单

 

                                                2017年10月20日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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