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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2017- 10- 07

内设科室

发布日期:2017-10-07 10 : 5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名 称  

工作职责  

负责人  

联系信息  

   文职人员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窗口、数据、档案、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编制消防局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消防工作简报; 

 张向乐 

办公地址:乐清市胜利路119号  

办公电话:62559580   

  宣教办公室 

指导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倪海晓  

办公电话:61576770  

   防火监督 

     岗位  

熟悉了解所在辖区范围基本情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实施消防监督;督促指导所辖区镇(街道)办事处,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深入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对辖区重点单位按上级要求严格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单位及时填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收集辖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对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协助火调参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赶往火场,查明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执行立案,协助单位提出今后的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完成领导的其他问题。 

  档案管理 

被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场所消防工作档案;村(居)委员会消防工作档案; 消防行政处罚档案;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档案;  责令改正通知书档案;群众举报投诉登记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 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档案; 其他消防工作档案。 

欧种国 

办公电话:62531101 

  业务受理 

受理人员接待群众必须做到热情文明,服务周到,一次性向群众说清必须提供的材料,并对所受理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受理质量;并应将受理情况录入电脑;对申办的项目受理后,受理人员应每半天集中送领导批办,并及时送经办人员办理;在经办人员办理过程中,受理人员应做好跟踪监督,在承诺时限前一天提醒经办人员,对未按承诺时限完成的,应及时报领导催办;项目办结后,受理人员应及时公布办理结果,立即通知申报人前来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受理人员应保管好材料,每星期集中送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归档时应做好档案交接记录。受理人员每月应对受理项目办理情况归类统计,公布办事效率。受理人员要按时上下班,要坚守岗位,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杜绝“三难”现象。负责组织社会单位、群众消防培训 

林肃丹 

办公电话:6188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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