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对乐清市二中等24所学校(幼儿园)进行校长(园长)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 10- 09 信息来源: 监察室 字体:[ ]

乐教审〔2017〕17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对乐清市二中等24所学校(幼儿园)进行校长(园长)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审〔1997〕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学校(单位)实施新一轮审计工作的通知》(乐教审〔2017〕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局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长(园长)离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按照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校长(园长)任职期间学校(幼儿园)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了解校长(园长)任职期间有关的经济活动,客观评价其在管理学校(幼儿园)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有关问题,为组织人事部门表彰、提拔、处分、任免干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划清责任界线,为新任校长(园长)做好法定代表人证件变更工作。加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勤政廉政和党风行风建设。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审计对象:2017年度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学校(幼儿园)

离任校长(园长)                    

学校(幼儿园)

离任校长(园长)

乐清市二中

马金余

岭底乡学校

陈正良

乐清市芙蓉中学

卓承周

虹桥镇第一中学

周贤伟

乐清市白象中学

黄文华

虹桥镇第六中学

郑云宾

湖雾镇小学

蔡兴超

虹桥镇蒲岐中学

董正中

仙溪镇第二小学

章建光

虹桥镇南岳中学

吴福松

仙溪镇龙西学校

叶顺富

虹桥镇第五小学

郑成雄

仙溪镇福溪学校

周兆亮

天成中学

马旭波

大荆镇智仁中学

陈广兵

白象镇第一小学

潘倩华

雁荡镇第一小学

金存杏

白象镇第七小学

陈乐云

雁荡镇第三小学

叶松华

白象镇第六小学

黄正森

清江镇中学

张雷

磐石小学

陈道海

芙蓉镇第二小学

包哲荣

白石幼儿园

叶璇璇

审计范围:主要审计校长(园长)离任近三年内学校(幼儿园)的财务收支(基本帐、食堂帐、工会帐)、经费使用和基建工程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重大事项可做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1.全面了解被审学校(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基本情况。

2.学校(幼儿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3.全面了解被审学校(幼儿园)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检查:

(1)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乱收费,是否使用合法票据,有无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2)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包括职工福利费等专用经费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有无虚列公用经费支出、有无超范围发放奖金和接待、是否规范使用公务卡、各类报销是否及时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3)食堂财务收支核算及盈亏情况,食堂各类收支的规范性情况。其他代办经费收支情况。

(4)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大宗物品有无实行政府采购和统一招投标。

(5)学校(幼儿园)专项经费使用是否合规,以及扶贫助学领域等政策落实情况。

(6)是否规范使用往来款科目。往来账款是否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有无纠纷或遗留问题。

4.学校(幼儿园)遵守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从业的有关情况:

(1)财务管理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制度,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2)财务收支是否真实、依法,有无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3)有无滥发奖金福利、超标准接待,公款挪用、侵吞公物及其它个人经济问题。

四、审计时间安排和要求

1.审计时间定于2017年10月份。

2.有关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组人员,及时真实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财务会计凭证、报表、账册等与学校(幼儿园)经济活动相关的资料,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审计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报教育局内审室。

3.审计组及审计人员要强化责任认识、坚持依法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严格审计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加强与被审计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分析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审计完成后,审计组要认真做好汇总工作,实事求是报告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审计报告。

 

附件 :1.准备材料清单

2.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4.送达回证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

 


抄送:乐清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准备材料清单

1.个人任职期间基本工作情况说明,包括:学校(幼儿园)概况、职务、任职时间、现有教职工人数、班级数、学生数、食堂就餐人数、收费标准、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不足,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3.法人证书、任职文件。

4.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5.学校(幼儿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有关材料。

6.各账户(基本账、食堂账、工会帐)财务会计账册、报表、凭证、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及相关资料。

7.送达回证。

8.其他资料。

 

附件2

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证书号


任职时间


现有在职人员


在编在岗人员


现有班级数


现有学生数


是否财务单独核算   □是   □否

是否单独设置会计账簿   □是   □否

食堂临时工

人数

在食堂就餐

学生人数

在食堂就餐教职工人数

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标准

向教职工收取伙食费标准



基本户

 

截至1月31日结余资金

银行存款

现金

资     产

负    债

固定资产

食堂户

截至1月31日结余资金

银行存款

现金

资    产

负    债

固定资产

工会

截至1月31日结余资金

银行存款

现金

资    产

负    债

固定资产

享受营养餐

情况

年 月

拨    入

人数


金额


支出


支出

方式


年 月

拨    入

人数


金额


支出


支出

方式


年 月

拨    入

人数


金额


支出


支出

方式


年 月

拨    入

人数


金额


支出


支出

方式


年 月

拨    入

人数


金额


支出


支出

方式





















单位负责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填表人:

 

附件3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我们已提供审计范围内的全部经济活动资料及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财政、财务收支资料、财务数据和审计范围所涉及的其他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

二、无账外账和账外资产。

三、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或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四、本单位(包括内部机构)的各类存款账户(包括储蓄账户)均已全部提供,不存在遗漏。

五、对本单位难以明确的事项和本单位不能承诺的事项将以报告方式专门予以陈述。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规定的有关责任。

 

被审计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财会人员(签字):

 

附件4

送达回证

 

文书

标题及文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对乐清市二中等24所学校(幼儿园)进行校长(园长)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送达方式


收件人签名:

收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

 

发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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