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7-11-17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字体:[ ]

关于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严禁违规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科竞赛的通告》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的规范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变相组织面向社会的学科竞赛。

二、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以“xx 杯”等为名义的学科竞赛。

三、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出借场地,设置学科竞赛考点。

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正在或即将举办的违规竞赛活动必须立即停办,退还收取的竞赛费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对违规组织学科竞赛的社会培训机构,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严禁违规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科竞赛的通告》的精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理。

六、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慎重对待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不要盲目参与,一旦发现有违规竞赛活动,及时向市教育部门反映。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