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组建教育系统摄像队伍。 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各校摄像和数码影视制作爱好者、学校影视社团负责人;已配置校园电视台的学校上报2人。 二、 工作任务
开展校园电视台节目制作和应用研究,参与各类校园微电影、影视教学节目评比活动,承担教师职称评审摄像工作。 三、 其他 1、 扫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日期11月10日; 2、 市教育技术中心统一采购32台摄像机,方便教育摄像队伍开展活动; 3、 开展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理论和操作水平; 4、 第一期任务是承担教师职称评审摄像工作,时间为11月下旬; 5、 工作联系人:林建安 663355。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