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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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在职教师硕士研究生比例,根据我市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培养教育硕士协议,现就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是提升我市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整体实力的重要举措。我市在职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招生和培养工作,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统筹协调。各地各校要认真规划“十二五”师资培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荐优秀教师报考。 二、招生学科和人数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招生学科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初中科学)、学前教育,共150人。 三、报考条件和推荐指标 (一) (二)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市、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及教研、科研、师训、电教等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研训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一、二或一、三)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推荐报名指标:文成、泰顺、洞头各不少于50人;龙湾(含经开区)、鹿城各不少于80人;瓯海、永嘉、平阳、瑞安、乐清、苍南各不少于150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不少于10人。各地各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不得另设条件限制,并注意学科分布均衡。 四、报名流程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至。报名费实行网上交费,共160元(每门考试科目80元)。 考生于至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网报选择考点时,请选择浙江师范大学考点。 考生网报成功后,务必将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发至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邮箱:dzy8808@126.com。 考生网报时请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要求见网报须知,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网报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至14日期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信息提示的具体地点),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 (3)网报后打印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2.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时间:(8∶30—14∶30),地点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蒲中路155号,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 未能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确认的考生,于至14日到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确认。 3.现场确认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其电子照片。 (三)其他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周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机器验证第二代身份证件。 (二)考试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其中学科教学(英语)考英语二〕实行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包括面试)由浙江师范大学自行命题,各领域专业考试科目见《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考生成绩合格后复试时进行考试。 (四)参考书目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六、复试与录取 (一)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达到浙江师范大学复试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浙江师范大学复试通知,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录取:浙江师范大学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 七、学习方式、待遇和培养经费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教学方式,公共课程在温州上课,专业课程在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上课。课程学习阶段主要利用寒暑假、“十一”节假日等时间集中学习,学位论文阶段采用在职兼读方式完成。 各地各校要为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提供资金、时间等各方面支持和便利条件,同时加强管理,做到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学员在学习期间享受在校教职工一切福利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报考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所需培养经费为1.8万元(包括论文指导和答辩费),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教师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教师由市教育局承担三分之二,教师个人承担三分之一。有关规定具体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师〔2010〕61号)。 八、其他 有关招生具体事项参阅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 由于时间紧迫,各地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报名等工作。 联系人: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杜佐月,联系电话:88135617。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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