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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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教育局 乐语〔2017〕1 号 市语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中小学校: 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对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推普周系列活动。为了做好本届推普周活动,特制订《乐清市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7日 乐清市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实施方案 2017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和《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温语〔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实施“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为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生产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做贡献。 二、 宣传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联动 乐清市“推普周”宣传活动由市语委、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市语委办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围绕活动主题,增强宣传效果 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各单位要从各自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围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升城乡人民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各学校要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师生素质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实践活动。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发挥新媒体作用,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切实提高推普周宣传效果。 (三)厉行勤俭节约,创新活动形式 全市教育、宣传、人力社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结合我市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推普周”期间本着厉行节约、创新形式的原则,语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宣传和创建活动。 1.要根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坚持共享发展,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开展立体宣传,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渲染推普氛围。鼓励各单位出推普周专刊、推送推普周宣传微信、举办与本行业相关的推普周主题活动。 2.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创建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3个乡镇(街道),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创建单位,多方联动,重视创建过程,把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高乡镇(街道)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本市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3.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据现有的2所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再选择2-3所中小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课内外、校内外紧密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推广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的普通话达标率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用字意识进一步增强,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发展轨道,并且要把语言文字达标示范校创建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发挥广泛辐射作用,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4.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普通话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普通话水平,促进城乡语言文字工作交流。 (四)强化学校阵地,扎实推普工作 教育系统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推普周的宣传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于9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报送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根据上报的活动设计,确定今年推普周重点区域和单位,并于推普周期间组织巡视、观摩、检查。 2.各级各类学校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结合“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等教育主题,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举办语言文字“八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经典诗文诵读比赛。2017年4月开始,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我们的节日”2017年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教育局于6月10日、11日举办了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并推荐8个优秀个人、8组优秀集体参加温州市经典诗文诵读比赛。 (2) 举行一次汉字听写大赛。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有关法律法规,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市教育局、语委办将联合乐清市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将于10月下旬举办乐清市第四届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各学区、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采取适当的形式选拔选手和队伍,参加温州市的比赛。 (3) 举行一次主题朗诵(演讲)比赛。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班会课、社团活动等形式,举行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结合“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朗诵(演讲)比赛。 (4)开展一次推普主题的国旗下的讲话。推普周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在全校师生集会时,开展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5)举行一次硬笔字书法比赛。推普周期间,各学校要举办一次“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为主题的硬笔书法比赛。 (6)开展一次推普知识宣传。各学校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制作有关“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参考标语见附件3),在校园内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宣传。 (7)开展一次黑板报比赛。推普周活动期间,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 (8)组织一次以推普为主题的班会。各学校根据主题组织一次班会课,通过主题班会,提高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认识,自觉在校园使用普通话交流,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增强对祖国语言的热爱。 3.推普周活动期间,各校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将推普周相关工作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并积极向教育局网站报送相关信息。 4.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总结材料及活动图片纸质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市语委办(市教育局普教科)。 5.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qjyjpjk@163.com。市语委办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1526706。 6.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校推荐1名负责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加入工作QQ群172861821 (附件可于QQ群文件共享下载)。 附件1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 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温语〔2017〕5号) 附件2推普周宣传标语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语委,乐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乐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发
附件1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温语〔2017〕5号 各在温高校,各县(市、区)语委,市语委成员单位、市局直属学校: 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对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紧扣主题,认真组织 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各地要紧扣“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及浙南产业集聚区语委办要在2017年9月5日(周二)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语委办。 二、行业联动、创新形式 各县(市、区)教育、宣传、人力社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以及在温各高校,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结合我市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根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坚持共享发展,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各中小学要结合“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中小学经师生典诗文诵读大赛、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活动,以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目标,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各县(市、区)要举办推普周启动仪式,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设计制作各类宣传品,并广泛宣传。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各县(市、区)教育、宣传、人力社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以及在温各高校应在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及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总结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市语委办。 市语委办联系人:郑上忠,邮箱:wzzhshzh@163.com,电话:88656010。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2017年8月21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郑朝阳副市长、市语委成员单位。 附件2 推普周宣传标语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华夏普及普通话,民族团结兴中华。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人人都讲普通话,处处盛开文明花。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学好说好普通话,广结朋友走天下。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普通话——现代人必备的素养和交流工具。 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张名片。 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校园文明新形象。 你我都讲普通话,情如手足胜一家。 推广普及普通话,靠你靠我靠大家。 学好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学好说好普通话,利国利民利大家。 大力普及普通话,架设人间交际桥。 全国普及普通话,世界刮目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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