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典诵读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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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明办〔2017〕72号 关于开展经典诵读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区: 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省示范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温文明委〔2017〕11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让学生从经典中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家国情怀,汲取民族精神的源头活水,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让学生在熟读成诵的过程中陶冶性情品德,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自信自强的人格、和善诚信的品质。通过开展“学、诵、做”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我市中小学校把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与加强中华美德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活动主题 诵读国学经典,传承中华美德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举办“中华文化经典”集中诵读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分别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举办集中诵读活动,有效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将经典诵读活动与弘扬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引导未成年人践行孝道,关爱他人,奉献社会。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一是全市各学校通过社团活动的形式,吸引爱好诵读的学生组建经典诵读社团,定期排练节目。二是运用校园广播站每周播出一期“书香广播”,诵读国学经典,弘扬中华美德,激发学生收听和参与的兴趣。三是进行校园内的阅读文化环境布置,或用诗文,或用书画,或用学生创作的名言佳句妆点学校的走廊、墙壁。四是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开展现场阅读大赛、国学知识竞赛、朗诵大赛、演讲大赛、话剧(课本剧)大赛等,为文明校园创建注入新的活力。五是结合“好人进校园”活动,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道德模范和经典道德文章中吸取营养,培育中小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家校联系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采取“小手拉大手,学生带家长”等方式,带动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家庭设计“亲子共读”记录表、制定“亲子共读”计划,养成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经典的习惯。通过共同参与,不断扩大诵读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带动全社会形成诵读经典、学习经典的氛围。 (四)打造一批“中华经典诵读”示范学校。按照“五有”标准(有诵读教材、有诵读计划、有活动载体、有考评制度、有良好效果)打造一批在活动中形成特色和效果明显的学校,并表彰命名为中华经典诵读示范学校。在打造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常态化、持续化开展。 (五)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在文化礼堂、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通过实地督查、信息排名、台账检查等形式,评选出“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先进乡镇(街道)并予以表彰奖励。 (六)开展“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活动,进一步推进“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在校学生在书香校园的浸润下,通过学习国学经典塑造人格,做中华传统文化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五、活动要求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中华经典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精华,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宝贵资源。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是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街道)、学区、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诵读活动持续、常态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学区、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不断创新丰富诵读活动的形式,务求活动实效。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等活动阵地,组织中华经典诵读;要与日常德育工作相结合,在常规教育活动中体现中华国学经典教育的思想,在中华国学经典教育中解读常规教育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知行合一;要与文明校园、学校特色创建相结合,使中华国学经典教育成为推动学校特色建设的重要动力。 (三)加大宣传,增强影响。各乡镇(街道)、学区、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优势,在通过校园广播、宣传专栏、手抄报、校园网、校讯通等载体做好校内宣传的同时,要主动、及时与各媒体联系,加大动态报道和典型宣传,进一步增强经典诵读活动影响力,推动经典诵读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要注重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以信息稿的形式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人:陈李琰,联系电话:61882253,邮箱:wmbwcnrk@126.com。 附件:1.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方案 2.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推荐上报表 3.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作品报送登记表 4.乐清市“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5乐清市“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活动报名表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 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校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11日—10月20日: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各中小学校在本地、本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参赛作品征集,各校选拔推荐(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3-6篇文章参赛(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至多推荐3篇,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至多推荐6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于10月20日前将参赛文章、附件2报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市行政管理中心B912办公室)。其他中小学校将参赛作品、附件2于10月18日前报送所在乡镇(街道)宣传办(文明办),请乡镇(街道)于10月20日前将参赛文章、附件3报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 2.10月—11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文章进行评选。 3.11月—12:展览并表彰。 三、具体要求 1.文章必须由参赛者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 2.文章字数要求:小学生作文600—800字,中学生作文1000—1200字。题目由学生自拟。文章要求语句通顺,层次清晰,标点正确,使用A4纸打印。 3.文章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名称、班级、辅导教师及联系电话不得在正文中出现。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师若干名。 联系单位: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人:陈李琰,联系电话:61882253,邮箱:wmbwcnrk@126.com。 附件2 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推荐上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3 乐清市“我与经典名著”征文比赛作品报送登记表 报送乡镇(街道)(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注:请各乡镇(街道)统一填写“登记表”(并盖章)连同参赛作品一同于10月20日前送到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人:陈李琰,联系电话:61882253。 附件4 乐清市“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对象 全市25个乡镇(街道)。 二、时间安排 9月—12月 三、活动地点 广场、文化礼堂、公园、学校等。 四、活动形式 以诵读经典、吟唱经典、演绎经典为主要形式,让未成年人感受、体验经典文化的魅力。 五、诵读内容 可选择《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唐诗》、《宋词》、《元曲》,《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诗经》四书五经等中华经典著作。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师若干名。 联系单位: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人:陈李琰,联系电话:61882253,邮箱:wmbwcnrk@126.com。 附件5 乐清市“中华经典诵读”竞赛活动报名表 乡镇(街道):(盖章)
注:请各乡镇(街道)于10月9日前将活动报名表发送到wmbwcnr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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