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审批〔2017〕6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乐清市乐成乔治英语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乐清市乔治英语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立乐清市乐成乔治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乐清市乐成乔治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乐清市乐成乔治英语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号为133038270000731;培训机构性质为营利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培训机构所需经费由举办者自筹,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举办者为乐清市乔治英语培训有限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为蔡鑫鑫。 二、办学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路156号4楼。 三、办学类型: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四、办学形式:非全日制业余培训。 五、办学内容:英语教育培训。 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地址、类别,举办者,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报乐清市教育局批准。 培训机构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及时办理法人登记等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此复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抄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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