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乐清广电学生小记者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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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立德树人”教育方针,发挥主流媒体在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宣传资源的独特优势,丰富广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其观察、思考、写作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成立“乐清广电学生小记者团”公益实践社团,为广大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特长搭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乐清广电小记者团”的目的 1.通过小记者团活动,让学生广泛接触社会,关注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其乐观、自信、向上的人生态度; 2.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新闻素养与综合能力; 3.通过采访活动,锻炼学生交往能力,提高口语、文字表达与节目主持能力; 4.让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参与报道校园生活,展示校园风采。 二、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全市在籍的中小学生; 2.喜爱新闻采访,交际能力强,具有一定口语表达能力; 3.积极向广电少儿栏目投稿或参与节目录制; 4.自愿参与,经学校、班级推荐或个人申请,由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审核通过。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集体报名、线上报名与实地报名三种方式。集体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报名,由广电少儿艺术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做好服务对接;线上报名,请关注《乐清广电少儿艺术》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按提示提交相应资料;实地报名,请前往乐清广电少儿艺术中心,地址:乐清市清远路161号广电大厦辅楼3楼提交报名表,联系人:卢深铭,联系电话:0577-61532333。 三、活动形式 1.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小记者新闻敏感性和写作水平; 2.组织采访活动,引导小记者深入生活、开阔视野; 3.安排新闻摄制实践活动,为小记者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4.邀请小记者参与广电微电影、少儿栏目的拍摄工作; 5.广电少儿栏目中专门开设板块,择优播发小记者参与创作的作品。 四、工作要求 1.市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广电学生小记者团的日常工作,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开辟电视专栏,定期授课,经常组织小记者开展采访采风活动。 2.市教育局要做好小记者团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创造条件让小记者参与教育宣传报道工作,用孩子的视角把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记录下来,报道出去。 3.各学校要积极发动、认真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小记者活动,参加人数较多的学校,可以成立校园小记者站,由学校推荐一名指导师担任“小记者站”站长,负责综合协调与推荐小记者稿件录用与参与节目录制工作。 4.为不影响学业,有小记者参与拍摄的少儿节目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并由广电少儿艺术中心为积极供稿或参与节目录制的小记者支付稿费。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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