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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华盛嘉苑”地名命名的批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17-17924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民审〔2017〕375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18 09:38:55
  • 有效性:
  • 有效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华盛嘉苑”地名命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温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和《乐清市地名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单位在乐清市中心区A-j10,东至中央公馆商品房,南至四环路,西至清远路,北至规划道路及公共绿地,建造的占地面积为18958平方米、建筑面积70922平方米,主出入口位于清远路的建筑物(群)命名为“华盛嘉苑”。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此 复。

 

乐清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

乐民审〔2017〕375号华盛嘉苑.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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