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中共淡溪镇委员会淡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恒辉科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2/2017-17925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淡委〔2017〕113号
  • 发布机构:
  • 淡溪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18 15:55:0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社区、村居、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员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恒辉科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  谦

副组长:连建法   陈万众   李建春

成  员:朱经勇   林  先   周晓青   沈海晓    

陈建群   郑怀怡   陈晓平   吴荣旭

领导小组下设处置办公室,由林先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建群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淡溪镇委员会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淡委〔2017〕113 号(红头).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