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坭垟村中心村规划的 批复
  • 索引号:
  • /2017-17927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住规建发〔2017〕660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测绘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19 14:35:55
  • 有效性:
  • 有效

乐成街道办事处:

贵街道坭垟村《关于要求乐成街道坭垟村村庄总体规划的批复报告》收悉。《乐成街道坭垟村中心村规划》经我局评审通过,并根据会审纪要精神进行了完善,经审核,原则同意。该规划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2月14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予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至:山坡地;              西至:溪流;

南至:山老区连线公路;      北至:山体。

(具体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二、坭垟村村庄用地分类汇总表

名称

代码

面积(ha)

比例(%)

人均(m²)


村庄总用地


7.59

100

133.63

其中

村民住宅用地

V1

4.19

55.20

73.77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V2

0.98

12.91

17.25

其中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

V21

0.26



村庄公共场地

V22

0.72



村庄产业用地

V3

1.75

23.06

30.81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V4

0.67

8.83

11.80

其中

村庄道路用地

V41

0.6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V42

0.07



非村庄建设用地

N

0.43



注:全村现状户籍人口545人,规划期限为5年,人口增长率为8‰,规划人口为568人。

三、本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若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规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批准后的规划总平面图须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印发

乐住规建发〔2017〕660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