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有关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温政发〔2007〕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度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497.97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安排落实发放。 该项经费属市财政一次性补助,相关学校以“财政补助收入”入帐,支出分列“教育”类相关预算科目。
附件:2017年乐清市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 乐教计〔2017〕64号附件生活补助金政策学校(2017)(1).xls乐教计〔2017〕64号.aip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